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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颖春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关于完善居民梯级收费制度的通知》,要求在基本稳定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居民用电高峰期的电价,鼓励居民顾客在用电高峰期参与填埋场建设。

通知指出,各地要结合旧城区和贫民街区改造,加大居民用电“一家一户”的改造力度,到年底,全国95%以上的存量居民要按表完成客户改造,复印件送上门。 新建住宅小区供电设施,必须按照《一户一表》的标准建设,由电网公司统一负责运行维护,实行阶梯收费制度。

通知指出,在基本稳定居民用电价格总水平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居民用电高峰谷电价。 居民用电高峰尚未交电价的地区,必须在年底前交,由居民客户选择执行; 已经出现的地区,要根据实施情况和电力负荷的变化情况尽快调整和完善。

通知指出,各地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大致情况,兼顾操作性,因地制宜地完善政策措施,细化操作方法。 为了规范出租房屋的电价结算行为,业主不得提高租户的用电,扰乱电价秩序。 对于“一户多户”、“一户多人口”等问题,可以在信息表达协调的基础上,通过适当增加分区表、电力基数等方法妥善解决,确保居民梯级收费制度顺利执行。

标题:“发改委:全面推行居民用电峰谷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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