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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霞从上海出发

备受期待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公布,该办法由上海市卫计委、商务委员会、工商局制定。

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方法》首先有两个突破,另一方面门槛很低。 另一方面,审查和登记程序大大简化,有助于健康服务事业的迅速发展。

根据《办法》,在自贸区申请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外国投资者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具有直接从事医疗机构投资和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经验,外商独资医疗机构最低投资总额2000万元,经营期限20年。

“对注册资本的最低要求再次回到2000万元,是因为实际上降低了注册门槛,上传机会大幅增加。 ”一位卫生政策专家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了解到,年国家规定外资医疗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年注册资本要求上升到1亿元。

从审批和登记手续来看,自贸区对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实行“批量受理”的快速处理制度。 公司过去不向国家相关部门报告审查,只要向上海相关部门申请,就可以在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4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处理。

在众多业内人士看来,鼓励外资医疗机构在自贸区运营,实际上等于鼓励各种规模、多种格式的外资医疗机构进入,与公立医院正面竞争,形成多元快速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制度,对国内医疗机构有很好的借鉴、借鉴

但前面提到的卫生政策专家表示,目前的政策集中在医院注册设立等方面,医疗人才、税收、医疗保险等方面还没有确定的补助细则。 因为这并不容易预测如何快速发展,所以“这些实际上很重要,关系到医疗机构成立后是顺利快速发展,还是越来越多的资本进入”。

标题:“办医注册最低2000万 外商进自贸区门槛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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