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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记者:金微发北京 审计署今天发布了《5044能源节约利用、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评析》公告。 据调查,包括垃圾焚烧、太阳能发电、水泥厂报废延迟生产能力在内的348个项目单位被挪用,侵占、冒用“3门”资金16.17亿元 据调查,共348个项目 29个项目单位将“3门”资金2.26亿元用于生产经营、业务经费等支出,并挪用; 由于主管部门考核不严、第三方考核机构未尽职责等原因,217个项目单位通过“大规模建设小”、“重复申报”等方法获得“3门”资金8.35亿元。 另外还发现,一些项目没有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 据审计,有关地方部门和项目部门将已经被侵占挪用的资金恢复为返还资金渠道2.05亿元,收回被侵占资金2.14亿元。 鉴定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的线索有29条,涉及41人,目前正在依法调查中。 据 介绍,本次评选时间为年11月至年3月,审计署对年、年中央财政本级和搬迁分别为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 直辖市(以下统称18个省)能源节约利用( 21110项)、可再生能源( 21112项)和资源综合利用) 21113项)节能环保类3个科目的资金)以下简称“3个科目”资金。 )审计项目扩展5044个项目,相关资金621.09亿元,分别占项目总数和资金总额的60.57%、75.85%。

标题:“审计署:可再生能源资金挪用16.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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