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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喻春从北京出发

“在2008年的全国‘两会’中,代表委员提出了航空空法的立法,但至今尚未列入立法计划。 》3月8日,全国人大代表、中航工业导弹院总设计师樊会涛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他再次提交了议案建议稿,要求国家制定规范航空空工业的基础法律,航空/ [/k0 ]

据悉,目前国家空管委会草拟了航空空法,但由于有关部门对立法主体、空域管理体制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立法工作仍在论证中。 中国民航空局宣布,在制定民航法之前,已着手制定航空空法,但由于各方意见不一致,改为制定民航法。

樊会涛表示,目前我国没有规范航空空工业的基础法律,现行《民航空法》首要规范民航运输产业和相关活动,不能对航空空工业制定法律规范 与航空空工业直接相关的适航管理、通用电气空管理、空域管理等法律规范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于立法建议,有关部门反馈说,目前立法时机不好,条件不成熟。 立法难点涉及其他领域和配套法规,以及各部委之间的协调,各部门存在认知不统一和优势问题。 ”樊会涛说。

樊会涛认为,航空空工业是国家战术领域,对国家安全、经济快速发展、科技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航空(/K0/)工业的重要价值,世界大国高度重视航空(/K0/)工业的快速发展,将其纳入国家战术,依法规范、支持、培育和保障航空)//K0/)工业的快速发展。 美国、日本、英国、法国、巴西等大部分航空空工业强国都有航空空工业相关立法。

“中航工业导弹院总设计师樊会涛:航空法应尽快进入立法规划”

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航空空工业建立之初,战术定位不高,航空空武器装备被定位为常规武器。 在国家经济、技术、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国家优先保证“两弹一星”等尖端武器装备的快速发展,航空空武器装备不在国家要点保障的战术行业,因此我国航空空工业长期以来一直处于高科技行业。 上个世纪我国曾多次快速发展大型飞机项目,但都以机构、人事变动及资金等问题告终。

“中航工业导弹院总设计师樊会涛:航空法应尽快进入立法规划”

樊会涛认为,从总体上看,作为战术产业,国家和政府应当通过法律确立航空空工业的地位,确定航空空工业快速发展的基本几个事项和规范,规范航空空工业快速发展的产业环境

他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将航空空工业的快速发展纳入法制管理轨道,通过立法确立航空空工业的战术产业地位,确定国家对航空空工业快速发展的产业政策和扶持政策,并提出航空/ [/K0 ] 提出协助航空,并通过法律完善的通用电气空管理、适航管理、空域管理等管理规范,保障航空空参与者的权利,[/k0/]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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