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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提出切实做好青少年控烟工作,实现“2030年将15岁以上人群控烟率降至20%”的重要措施。

并通知与电子烟进行比较,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推广和规范管理已确定。 警告各种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特别是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可以有效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

11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知》,敦促EC平台立即关闭电子烟店铺和及时拆除电子烟产品。

此后,多家EC平台相继将电子烟同一产品下架。 11月7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EC平台上搜索“电子烟”关键词时,无法搜索到相同的产品。 但是,如果将上述关键词分割开来,用“电子烟”“子烟”进行检索,则可以在平台上检索相关电子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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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加强对影视作品中吸烟场景的审查”的要求备受关注。

通知指出,青少年容易产生盲目追逐心理,影视作品中明星吸烟的场景容易误导青少年模仿。 要加强电影电视剧播出前的审查,严格控制与电影电视剧中的剧情无关、与人物形象塑造无关的吸烟场景,尽量减少在公共场所吸烟的场景,不得出现未成年人吸烟的场景。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廖文科表示,控烟协会在这十年间专门从事电影电视烟景的监测工作。 近十年来,有烟景的电影和电视剧,场景数量在减少,每部电影和电视剧的烟景时间也呈减少趋势。 但是,有吸烟场面的影视作品比例仍然高达86.7%,具有普遍性。

“以前,有关部门发过《关于严格控制电影、电视剧吸烟场景的通知》,主管部门建议加强监管,严格控制与烟草有关的场景。 ”廖文科说。

此次通知中建议,对于过度展示吸烟场景的电影和电视剧,不得参加各种电影和电视剧的审查活动。 将烟景作为向中小学生推荐优秀电影的重要考核指标,过度展示吸烟场景的,不应当列入电影、电视剧的推荐名单。

电子烟也是诱导青少年吸烟的方法之一。

通知指出,全面开展电子烟危害推广和规范管理。 近年来,我国电子烟的采用率在青少年中呈明显上升趋势。 电子烟液的成分及其产生的二手烟(包括气溶胶传播)都不安全,目前没有确凿证据表明电子烟有助于较有效的戒烟。

迄今为止,许多电子烟企业品牌都打出了“戒烟不难度过好时光”、“精密模拟烟草技术很容易戒烟”等广告。

中国控烟协会副会长支修益近日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由于商家“低危害”、“不成瘾”等的普及,不吸烟的青少年认为毒比香烟低,开始接触电子烟。 但是,接触后,青少年对尼古丁的依赖和对烟草的渴求不断加强,最终成为烟草的客户。

通知指出,各地要积极加强对电子烟危害的普及教育,不将电子烟作为禁烟做法进行普及宣传,倡导青少年远离电子烟。 在地方禁止吸烟法、修改法和执法中,要积极推进公共场所禁止电子烟的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提醒各市场主体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特别是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重申可有效防止青少年误入电子烟。

目前,一点的EC平台也宣布退换电子烟产品,一些电子烟公司已经在自建网站上取消了电子烟销售产品的链接。

记者发现,用“电子烟”作为关键词在小小的EC平台上搜索,确实也搜索不到产品。 但是,通过“电子烟”、“子烟”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可以在平台上搜索相关的电子烟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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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八部门:尚无确凿证据说明电子烟可帮助比较有效戒烟 不得通过网络向未成年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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