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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国新办公室结合医养推广和有关情况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家卫健委党组织成员、全国老龄事务常务副主任、中国老龄协会会长王建军在会上,由卫健委牵头与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与医疗结合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9月11日在国务院第六十四届常务会议上审议。

提出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的快速发展道路。

国安国际保险经纪公司总裁宋海英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医养结合行业面临着人才培养和效益问题,政策需要在税费等方面给予支持。

根据意见,将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 在税收优惠方面,被认定为非营利组织的社会运营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享受房产税、城镇土地征收税优惠政策。 在土地供应方面,要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快速发展用地的建设。 采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疗与医疗结合服务的,无偿或低补偿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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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老龄化速度快,医疗与医疗结合诉求大。

数据显示,截至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24949万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6658万人,占总人口的11.9%。 我国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高、失能率高、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近1.8亿人,失能和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口超过4000万人。

王建军表示,我国老龄化形势越来越严峻,相对独立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体系制度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的健康养老诉求,亟需推进医疗与养老的结合。

提出意见,加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的联系。 制定医养合同服务规范,鼓励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各种形式的合同合作。

同时,要求简化各地医疗养护设施的审批登记,优化流程和环境,涉及同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实行“一个窗口”处理。 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疗机构走集体化、连锁化、快速发展的道路。

王建军坦言,关于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和问题,在一些地方确实存在。

根据意见,各地必须优化医疗保健设施的考核流程和环境。 养老机构举办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为审批和执业注册两证合一。 医疗卫生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提供养老服务的,有关的建设、消防、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等有关条件,可以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具备的上述相应资格直接登记备案,简化手续。

关于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考核登记的措施,宋海英认为这可以节约举办手续和价值成本,但需要通过配套政策细化落实,帮助社会资本克服进入医养结合行业面临的困难,希望政策在税费等方面得到支持。

意见还确定要加大社会对医疗与医疗结合机制的支持力度。 优化投资融资政策,完善财税价格政策,指导各地严格执行医疗结合机构的相关政策。 特别是符合社会医疗机构条件的医疗机构中的医疗机构,必须支持社会医疗机构的支援政策。

在减轻税费负担方面,国家卫健委老龄健康司司长王海东表示,特别是向社区提供日托、康复护理的单位,如果符合条件,应当给予价格优惠,水电热力方面的价格优惠,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

此外,还强调要加强土地供应保障。 “这次的文件有突破。 也就是说,在不改变计划的情况下,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完全利用城镇闲置的商业用房、校舍、办公用房等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并且,给与五年过渡期,五年内可以不改变原有土地用途,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采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的,无偿或低补偿采用。 ”王海东说。

“优化审批流程、享受税费减免、无偿或低偿采用社区服务设施……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各种优惠措施对养老产业有什么影响?

王海东表示,医养结合本身是对资源的最佳配置。 另一方面,通过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和医疗联合服务,住院的大多数老年人可以自主离开大医院,减轻医院病床的压力,本身节约了大量的医疗保险资金。 另外,由于医养结合的迅速发展,可以降低养老机构的空设置率,这是双赢的。 当然,老年人获得健康养老服务更有好处。  

“优化审批流程、享受税费减免、无偿或低偿采用社区服务设施……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在给予诸多优惠的基础上,该如何加强市场监管,避免发生骗取优惠政策的行为?

宋海英认为,“医”和“养”的标准有待进一步确定,特别是要确定快速发展的医养结合中的“医”的标准。

这次意见也指出,制定了上门医疗卫生服务的复印件、标准、规范,完善了上门医疗服务的收钱政策,为上门服务的开展提供保障。 加强医疗保险支持和监管,明确“医”、“养”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医疗卫生服务费用。

王海东解释说,医疗保险资金只能用于疾病诊疗、医疗康复、医疗护理等医疗服务复印件,不能用于生活照顾。 此次文件也确定提交卫生健康部门和民政部门加强监管。

另外,还提出大力快速发展医疗保险,比较老年人的风险特性和诉求,开发专用产品,增加老年人可选择的商业保险品种。

标题:“优化审批流程、享受税费减免、无偿或低偿采用社区服务设施……国家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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