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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定供应政策重新编码!

9月10日,国家事务局对外发表《关于稳定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意见》在加快建立现代猪养殖体系的基础上,确定提出要推进猪生产技术进步,加强现代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实施猪遗传改良计划,提高核心种质供给率,提高良种供给能力。

随着非洲猪瘟问题的持续,全国因非洲猪瘟猪已超过1000万头,猪出货量的减少带来了猪肉供应的紧张,最终反映在市场猪肉价格的连续上涨上。

并且,对越来越严格的环境保护普查和筛查过程中污染严重、未达到环境保护的畜禽养殖场进行了切实调查,使部分地方政府将养猪与环境污染划等号,对养猪实行“一刀切”。

湖北省南部一位养殖业者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当时由于环境保护设施未关闭,环境保护筛查后要求建立比较集中的养殖区,但当地政府直接取缔了该养殖区的所有养殖业者,将原本不属于禁区的地区划为禁区

养猪和环境污染一样吗? 禁止饲养区的划定有什么要求? 计划的目的是什么? 猪的养殖过程中有可能发生那些环境问题吗?

最近,比较了这一系列问题,许多领域的专家集中进行了解答。 其中,浙江大学教授罗安程表示,一些地方政府打着环境保护的旗号,利用划定禁飞区,压迫和限制包括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将自然区划为禁养区,另外个别县区将建立“无猪县”。

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吴根义表示,目前影响猪生产能力下降的最重要原因是非洲猪流感疫情和猪周期同步的影响。

其中,根据目前防疫要求,一旦发现疫情,周边3公里范围内的猪都需要扑杀处理。 据媒体分析,截至目前,全国共有1000多万头猪死于非洲猪瘟,严重打击了养殖场用户的积极性。

受年猪价格下降的影响,猪饲养楼下降,从年下半年到现在,猪饲养楼下降,目前处于猪周期生产能力的低位。

吴根义认为,受非洲猪流感疫情、猪周期下降等因素叠加的影响,猪生产能力自今年以来时隔10年大幅下降。 监测数据显示,7月份,猪存栏比6月减少3270万头。 猪的价格上升,8月份比去年同期超过了80%,达到了历史最高点。

吴根义说:“猪等畜禽养殖无法给当地政府带来税收,占用土地,需要当地政府承担防疫、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风险和追究责任的压力,一点地方政府快速发展猪等畜禽养殖业的热情不高,以环境保护的名义打击和压迫养殖业,

此外,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多而复杂,目前尚无较为有效的疫苗,养殖业者对再生产缺乏信心。

中国农科院研究员朱昌雄表示,非洲猪流感传播途径多而复杂,有可能在猪的养殖、屠宰、运输、费用过程中传播。 另外,非洲猪瘟病毒基因型多、数量庞大、免疫逃逸机制多、复杂。 目前研制的疫苗不具备完全消灭非洲猪瘟病毒的能力。

数据显示,母猪和猪饲养楼持续下降,截至今年7月,猪饲养楼比去年同期减少32.2%,可繁殖母猪比去年同期减少31.9%。

划定禁止饲养区域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取缔养猪场的法律利器,但哪里都能成为禁止饲养区域吗? 禁区内不能进行任何养殖吗?

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企业研究员贾生元表示,《畜牧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居民区、文教科研区等人口集中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区,省级政府禁止建设规模在明确养殖标准以上的养殖场

贾生元认为,划定禁止饲养区的主要目的是防范环境风险。 其次,是为了防止规模化养殖场粪尿产生量多,散发的恶臭气体影响生产生活环境,再次破坏风景名胜区的景观、环境、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系统。

贾生元强调,应确认禁止养殖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养殖行为。 另外,禁止养殖区域的划定必须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包括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的法规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随意扩大,不得以改善环境为理由利用禁止养殖区域的划定清洁养殖业,清洁替代管理。

事实上,禁止饲养区的划定对目前猪生存栏不足的影响非常小。 年发生第一例非洲猪瘟后,全国禁养区共有养殖场关闭和搬迁约1000户,畜禽生产能力猪约205万头,约占全国猪存栏的0.6%。

现实中,禁养区已成为地方环境管理的“利器”。 罗安程认为,由于地方对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不够,掌握不准确,又找不到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法,养殖等于污染,要根治养殖污染就必须清除养殖业。

罗安程表示,一些地方政府打着保护环境的旗号,利用划定禁飞区,压迫和限制包括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 所有河流湖库周边的200米、500米为禁止饲养区,铁路沿线的一定范围为禁止饲养区,自然村为禁止饲养区,个别县区为“无猪县”。 因此,许多农户对环境保护政策产生误解,禁止养猪进行环境保护,普遍有“禁止环境保护”、“拆除环境保护”等说法。

“养猪等于污染环境、环保禁养区导致生猪产能下降?专家:一点县区误读政策打造“无猪县””

为此,罗安程建议,当前要进一步确定禁养区的概念、目的划定、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地方坚决、迅速取消超出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禁养规定。

我国畜禽粪便污染发生量巨大,每年达38亿吨。 规模化以上畜禽养殖粪的资源化率小于70%。 第一次污染源调查数据显示,畜禽养殖业的cod排放量占农业源排放总量的96%,约占全国总量的一半。

畜禽养殖业迅速发展,妥善处理粪污治理等环境问题变得尤为重要。 但是,目前粪便污染资源化方面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对粪便肥料特别是沼液、肥水等液态粪便肥料还田的适用标准掌握不准确。

山东省农科院研究员盛清凯表示,某些地方经常将沼液等液态肥料视为污水,将还田视为对农田的污染而予以禁止。 另外,将液体肥料还田与灌溉和污水排放混淆,要求液体肥料得到解决,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和污水排放标准后才能“达到还田”。 这些误解对粪便污染资源化途径的顺利进行了不利的影响。

盛凯建议,进一步加大推广培训力度,加强对地方的指导,统一认知,进一步梳理地方粪便污染资源化相关适用标准,正确评价沼液等液态粪便肥料还田的性质,不是污染、灌溉,而是施肥。 沼液等液态肥料还田的进一步确定,应当适用沼液、肥料还田的相关标准,而不是污水的排放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另外,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董仁杰表示,截至年底,猪养殖规模化率仅为49.1%。 规模以下养殖业者的生产能力占总生产能力的一半以上,在户数上占绝大多数,占99%以上,涉及面广。 目前,我国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率为70%。 调查表明,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紊乱比较普遍,严重影响农村环境质量。

在猪饲养楼的再生产过程中,规模以下的养殖户占重要的份额。 但是,大部分养殖业者经济实力低、技术水平低,因此指导和帮助不够,大量粪污乱丢、直排,都会造成严重污染。

董仁杰建议指导和督促养殖场用户完善基本环保设施,依法整治雨污分流、粪污储存腐败等设施,为粪污资源化提供基本硬件保障,保证粪污“可储存、可腐败”。 必须改进肥料的堆肥制作和施用方法。 通过吸引和支持粪便污染资源化方法创新,培养粪便肥料经纪人队伍,提高各种形式的粪便肥料商品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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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养猪等于污染环境、环保禁养区导致生猪产能下降?专家:一点县区误读政策打造“无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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