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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实施个人所得税申报信用承诺制,健全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建立自然人失信行为认定机制。

通知指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的,大体上是逃税、诈骗、骗取他人身份、恶意举报、虚假申诉等失信行为 情节严重,达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标准的,税务部门将其作为重大失信当事人,依法对外公示,并与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共享。

“两部门:树立健全个体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对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此外,通知要求对个人所得税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个人所得税严重信用丧失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对税务部门依法认定,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和享受优惠等过程中存在严重违法信用丧失行为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向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推送相关情况,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标题:“两部门:树立健全个体所得税纳税信用记录 对严重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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