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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减税减税、税收收入组织化、“放管服”改革深化等相关情况。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发布会上提问: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基于信用的新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经营环境。 上半年税务部门在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方面有那些新进展?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张钟尹在发布会上提问

税务总局税收推进中心主任兼办公厅副主任、信息发言人付林向记者表示,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部门深入推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公布达到一定涉案金额的逃税、诈骗、虚假发票等违法案件的新闻,与多部门开展信用失信惩戒联合。

具体来说,在执行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方面,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发布税收违法“黑名单”事件7282起,比去年同期增长161.85%。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假开具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6766起,占92.91%,反映去年8月税务、海关、公安、人民银行4个部门联合启动的虚假开具违法犯罪2年的被列入黑名单的逃逸案件222起。 自2007年10月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实施以来,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公布件数达到2.39万件。

“国家税务总局答每经记者提问:税收违法“黑名单”累计公布2.39万件案件 近2万当事人被限制担任公司董监高”

付林指出,在推进联合惩戒工作中,将税收违法“黑名单”事件的所有当事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范围,依法采取更严格的发票管理、出口退税考核、高频率的税收检查等措施。 并及时将事件新闻推送到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数据显示,从2019年6月,全国税务机关累计共推送多部门联合惩戒31.49万户,其中公安部门合作阻止出境人数5773人。 1.98万“黑名单”当事人被市场监管部门限制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经理职务2.03万户当事人被金融机构限制贷款授信,26.89万当事人在政府土地供应、检疫监管等方面被有关部门   

付林表示,在落实信用修复制度方面,今年上半年183家“黑名单”当事人自行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后撤出公布,体现了税收违法“黑名单”对促进纳税信用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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