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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公司吸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中毕业生,在可以获得社会保障补助金的省会城市和以下城市,应当放开对高中毕业生、职业大学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3类人员的落户限制……另外,到了1年的毕业季,还有应届高中毕业生群体,

7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发布信息。 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首要任务,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近年来,我国每年的城市新增就业保持较高增长,连续6年超过1300万人。 但除此之外,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搞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仍是社会最关心的话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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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积极扩大就业行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贫困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可以通过直接考察的方法优先录用到服务地乡镇事业单位。 微型公司离校两年内接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助金。 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助金。

“社保补贴、贴息贷款、放开落户……又到一年毕业季,政策再出稳就业“组合拳””

对此,一位就业行业专家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许多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仍然有很强的就业意愿。 采取社会保障补贴措施,可以使中小企业很好地吸引这部分就业人员。

在创业创新方面,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进入创业创新,在贫困村创业符合条件的,优先提供贷款优惠、场地安排、资金补贴。 支持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上传实体数量多,拉动就业效果明显的,给予一定奖项补充。

并且,五部门在着力加强就业服务方面,提出了加快新闻交接、加强对比性职业指导、大力推进精准服务、逐一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等多方面的具体措施。

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实名制服务,比较提供岗位新闻、职业指导、培训见习等服务措施。 高校应当继续为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新闻和指导等服务,并通知他们立即参加网上校园招聘,各院系也应当积极与他们联系,推荐岗位新闻。

《通知》还要求人才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统一管理资源,建立职业指导师联系毕业班的制度,为各级指定职业指导师,说明就业形势政策、就业工作做法,强化就业观念的诱惑,促进毕业生积极就业、合理择业。

此外,《通知》还提出,将开始试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鼓励职业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学生获得学历证书,同时积极获取多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扩大就业创业本领域。

《通知》确定要简化就业手续。 省会及以下城市要全面放开对高中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的落户限制,简化落户证明,简化手续。 各高校可以根据现实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毕业体检,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入职定点体检与体检结果的相互识别机制,避免手续繁琐,不重复体检。

并强调五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事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的监管,禁止招聘新闻发布中包含性别、民族等歧视性文案。 健全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黑户”、虚假招聘、违法乙肝项目查处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以就业、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用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制伏高校

大学必须严格执行“四不许可”的规定。 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颁发不允许与毕业生签订合同。 不得以户籍托管为理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 毕业生不得使用实习、见习说明资料作为就业说明资料。

在困难救助方面,《通知》要求将求职创业补贴的范围扩大到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术人员在内的高校)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并将补贴时限从当前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于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 民办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应当确保同等享受政策。

上述就业行业专家表示,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至关重要,毕业生的风险意识普遍不高,抗风险能力也不强,一点点的“黑色中介”、信用陷阱等不仅可能扰乱就业市场秩序,也可能挫伤毕业生的就业信心。

该专家建议,近年来,规范就业市场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但问题还有些突出,有必要进一步理顺举报渠道,加大处罚力度,对“黑中介”等形成较强的威慑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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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社保补贴、贴息贷款、放开落户……又到一年毕业季,政策再出稳就业“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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