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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举办了2019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发布会上,一位记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信息发言人胡文辉提问时说,此前视觉中国在版权图库中收录了一些免费照片,企业和个人认为这是恶意维权行为,对此有何看法?

胡文辉据此表示,该问题是近期的信息热点,相关职能部门已经对视觉中国进行了磋商,并下令进行相应改进。 “我们要强调的是,加强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依法维护广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是我们一贯的基本角度。 另外,反对以保护知识产权为名义滥用知识产权的任何行为。 ”

另外,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也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视觉中国”的事情。

他指出,摄影作品的维权问题是版权案件审理中的老问题,由于摄影授权环节多一点,权利人的说明多而复杂。 他说,在谈到有关摄影作品维权的法律问题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重复法治,大体上,应当保护的就坚决保护,不应当保护的就坚决不保护。 虽然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保护。 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处罚。

“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视觉中国”事情:反对以保护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另外,必须严格审查摄影作品的权利归属证据,严格按照版权法和实施条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 要严格审查摄影作品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不能只将当事人自己发表的可编辑时期的证据作为评价发表时间的依据。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标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回应“视觉中国”事情:反对以保护之名滥用知识产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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