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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92批化妆品不合格的通告( 2019年第1号)》,宣布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等检验,广州市汉邦化妆品有限企业等30家公司生产)代理)标识的92批化妆品不合格。

其中,经生产单位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现场核查,浙江章华保健美容实业有限企业、上海共新化妆品有限企业、广州市钱雅丝精细化工有限企业、广州市新霸化妆品有限企业、广州市鑫锦化妆品有限企业、广州市采奴化有限企业、广州市爵士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上海共新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上海舒尔发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舒尔发植物护理染发膏1号)和舒尔发御美天品染发膏10号),实际由非上海共新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上海舒尔

北京日光旭升精细化工技术研究所(委托公司:北京九州益华化妆品有限企业)生产的珍草堂彩染焗油膏),实际上由非北京日光旭升精细化工技术研究所生产,为北京九州益华化妆品有限企业自主生产。

不合格品及相关公司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督促广东、浙江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经核实后,依法对相关生产公司上市销售的同一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立案调查,要求依法认真解决; 安徽、北京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机构立即采取退保等措施控制风险,对涉嫌假冒产品,深入查处其进货渠道,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如有犯罪嫌疑,应移交公安机关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9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上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公布对相关公司或机构的解决结果。

(封面照片来源:照片网() ) ) )。

标题:“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 92批次化妆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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