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10字,读完约2分钟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15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以下简称负债准则),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负债标准规范了政府会计主体负债的分类和确认、计量和披露,共7章37条。 具体来说,债务分为借款债务、应付账款和预收款、临时收入性债务、预期债务四大类。

其中,政府列举的债务包括政府发行的国债、从外国政府、国际经济组织等借入的资金、从上级政府借入资金形成的借入贷款。

预付款,包括员工的报酬、应付账款、预付款、税额、国库集中支付余额和其他未付金额。

需要强调的是,债务标准规范的债务范围与政府债务、政府性债务有一定的不同。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债务标准规定的债务是会计债务,具体指各种政府会计主体承担的符合会计债务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债务。 其范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个是关于债务主体。 准则中规定的债务是指各类政府会计主体承担的债务,政府会计主体的定义与《基本准则》一致。 即包括各级政府、各部门、各部门。 其中,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间接发生预算资金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机关。 其中,军队、纳入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机构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债务标准。 这可能与其他文件或资料中的政府债务或政府债务主体的范围不完全一致。

“财政部规范会计意义负债 促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

第二点是关于债务复制。 债务准则规定的债务是指符合会计上债务定义和确认的条件,纳入会计帐册计算,纳入政府会计主体个别或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债务,由债务列举、应付账款、垫付债务或若干事项形成的预期债务 这个债务副本的定义与国际通行会计规则一致,但可能与其他文件和资料的政府债务和政府债务副本不完全一致。

“财政部规范会计意义负债 促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

前述负责人还指出,制定债务标准,从会计角度全面核算,提供可靠的政府债务新闻,有助于政府会计新闻发布者全面了解政府的债务状况、债务风险、债务压力,有助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

标题:“财政部规范会计意义负债 促进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397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