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42字,读完约4分钟

照片来源:照片网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下半年要点业务印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大力推进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 其中包括制作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的快速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到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买药。

北京鼎臣医药咨询创始人史立臣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我国零售药店数量达到40万家以上,发展迅速水平参差不齐,药店连锁化水平低,监管存在一定困难。 通过分级管理,对零售药店进行清晰的分类,使得管理更加聚焦,有利于监管。

数据显示,从年到年,零售药店店铺总数从38.8万家增加到45.4万家,如何搞好管理是领域健康快速发展的关键。

去年11月,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等多部门完成了《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多家商务主管部门征求了意见。

随后,据媒体报道,今年1月底,《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征集稿)》(以下简称《意见征集稿》)第三版发表。

最近,地方上也在加速引进。 今年年初,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药品零售公司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根据药品零售公司的设置条件和药品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的适应程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小到大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对应的公司分别简称一类店、二类店和三类店。

根据广东省执行方法的要求,一类店的经营范围限定为非处方药。 二类店的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注射剂、肿瘤治疗药、抗生素、生物制品、二类向精神药、医用毒性药、罂粟籽、中药饮片等除外)、《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有“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除外”字样 三种店的经营范围包括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等全部可以在药品零售公司销售的药品。 经批准的三类店还可以销售两种精神药品、医用毒性药品和罂粟壳,在《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内分别注明。

“国办发文支持连锁药店快速发展: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  在医院或零售店购药”

中信投研报报道,退出部分零售药店和市场,或寻找机会进行重组,有利于领域走向规范化,集中度提高,龙头公司市场份额。

事实上,“两票制”的压缩流通环节等政策因素已经推动了医药零售集中度的提高。 招商证券研究报告数据显示,从年到年,单体药店数量从25.3万家减少到22.4万家,连锁率从34.95%上升到50.5%,进一步提高医药零售集中度。

目前的药品零售市场达到千亿元级。 商务部发布的《年度药品流通领域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全年全国7种医药商品销售总额为20016亿元,扣除不可比较的因素,比去年同期增长8.4%。

从目前的药品营销市场状况来看,公立医院仍占有很大的市场份额。 根据内网的数据,从实现药品销售的3大端终端的销售额分布来看,公立医院终端市场份额最大,年份额为68%,零售药店终端市场份额全年为22.6%,公立终端医疗终端市场份额近年来有所上升,年份额为9.4%

事实上,公立医院的药品营销市场份额比较大,但与以往相比有所改善。 波士顿咨询企业报告称,全年医院在药品销售中占80%的份额。

这也是因为过去药品利润是保持医院快速发展的首要途径之一。 但是,在医药分离、药品无加成、药物占有率下降等医疗改革大形势下,医院处方流失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此次《通知》中提出的“允许门诊患者自主到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买药”,也是零售药店快速发展的机遇。

近年来,许多推进也在加速。 例如,年8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表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录用政策的实施意见》。 提出,医疗机构应当以药品的一般名称开具处方,积极为患者提供处方。 门诊患者可以自主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买药物,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患者在零售药店购买处方,严禁医生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购买药物。

“国办发文支持连锁药店快速发展: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  在医院或零售店购药”

史立臣说,患者必须根据处方购买药品,并将真正的选择权交给患者。 医院不能指定药店。 患者手上应该既有纸处方,也有电子处方。 另外,处方上只写了药品的一般名称。 必须让患者自己选择购买,防止制药公司操作空之间。

标题:“国办发文支持连锁药店快速发展: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 在医院或零售店购药”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42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