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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法律问题。 由于国家没有统一立法,很多地方政府不恰当地理解ppp政策,所以部分暂停。 》近日,在国投信达集团与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联合举办的第三届“中财ppp大讲堂”上,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薛起堂这样表示。

他认为,目前由ppp、发改委、财政部管理,有几个部委出台了政策,到今年年底可能出台的ppp合作条例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  

据记者观察,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可视电话会议要点任务分担方案》,确定年底前制定发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行业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条例。

薛起堂指出了ppp项目中的许多法律问题,如采购是适用于政府采购法还是招投标法。 招标还是协商? 政府和公司的合同,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 如果涉及纠纷,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条例出台后,有可能对这些问题加以规范。

对此,中国物流计划院物流产业研究所所长韩功华表示,目前,ppp项目的性质是民事合同,还是行政合同,政府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民事合同的情况下,权利义务按照民法典之类的企业法执行,权利义务都必须明确约定。 所以,应当在ppp项目相关主体签订的合同中约定权利义务责任。

另外,韩功华指出,ppp项目涉及法律关系主体众多,难以管理,涉及政府、社会资本方、投资建设方、运营管理方等。 所以,地方政府有时不知道,害怕承担风险,害怕形成政府的隐性债务。  

从韩功华来看,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政府条例,必须界定权利义务的边界,使ppp项目在运营过程中能够规避各方面的风险。

标题:“年底出台PPP合作条例 专家:将对项目起到规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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