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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经过记者周程,毕陆名[/s2/]

俗话说兵马不动,饲料先行。 对公司的迅速发展来说,贸易没有动,商标先行。 这表明了商标对企业快速发展的重要性。 但是,在一些地区,政府部门进行了评估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行为。

3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国新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部门评价谁是驰名商标、谁是驰名商标,实际上是扭曲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被评价的商标是误导顾客的商标。

最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于4月1日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停止在广告推广、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省驰名商标”字样。 通知指出,“省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在年3月31日前进入流通行业的,准予在年9月30日前采用。

实际上,现行商标法中没有“有名商标”的规定,只有“有名商标”的表述。 但近年来,驰名商标概念被严重“异化”,驰名商标、驰名商标被视为荣誉,由地方政府评选认定。

张茅表示,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思想的影响,大部分地区都有政府组织评价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有些省份的地方人大制定法律,有些地区制定政府规章,规定组织评估委员会由政府评估驰名商标和驰名商标。

“我们认为这实际上扭曲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张茅说,这是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存在政府的不正当干预,被评价的商标误导顾客,不是市场竞争形成的,而是会带来寻租和腐败行为。 这样的评价越多,实际上给了主管部门更大的租金空之间。

例如,年3月,西安地铁的“问题电缆”备受瞩目,而电缆企业品牌是“陕西省着名商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商标法中没有关于驰名商标的规定的情况下,有些地方通过立法,给予公司驰名商标认定和特别保护,违反了我国商标法的立法宗旨,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

年4月,上海大学、北京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全国22所大学的知识产权专业研究生108人联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审查建议,要求对各地驰名商标制度存在的问题展开调查研究,据此指导该制度的进退和存废。

与本审查建议相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规定的驰名商标制度进行了审查研究,并于年11月致函有关地方人大常委会,要求清理废止驰名商标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并致函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建议同时清理驰名商标制度的有关地方政府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

一点点的地方也在积极实行。 年11月30日,经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定,废除《浙江省驰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最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发布了《省人大常委会第75号公告发布后关于完成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通知),表示各地要深刻认识到,废止《条例》是适应新时期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需要。 这对进一步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避免政府为公司“背书”,建立统一公平竞争的经营者环境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自年4月1日起,浙江全省各相关市场主体停止在广告推广、展览和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省驰名商标”字样。

为了保证政策的顺利过渡,通知指出,“省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容器中,年3月31日前进入流通行业的,准予在年9月30日前采用。

另外,今年2月28日,福建省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开展驰名商标制度相关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大致情况确定清理工作的责任主体。 并切实开展清洁工作,为驰名商标评价认定提供依据,不得适时废止相关规则和规范性文件。

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对开展问题法规和司法解释“回顾”也被列为年度备案审查要点工作之一,优先回顾鉴定条例、计划生育条例、地方驰名商标条例3个要点。

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式向有关省地方人大常委会致函省长,分别督促有关地方修改包括“超生即退”等文案在内的计划生育条例,废除地方驰名商标条例。

梁鹰先生指出,要求有关地方尽快实施撰改措施,确定在今年3月底之前寄送书信,但如果没有废除撰改,必须确定事业计划和时间表,确保真正“如有错误,务必予以纠正”。

标题:“工商总局:地方政府不应组织评比着名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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