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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源:视觉中国

 

记者张怀水每次经过陈星时

公司违反国家法律被行政部门依法罚款本来不是正常的事情,但是在河北沧州渤海新区,出现了公司被处罚、财政被填补的怪像。

国家海洋钻探组于去年1月16日向河北省反馈了例行钻探和填埋专项钻探的情况。 检察小组反馈称,沧州渤海新区交通运输局和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企业非法侵占海域,非法填埋分别被罚款2134.57万元、8.4673亿元。 但是,两个机构并未因罚款而遭受经济损失。 因为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以财政资金和建设资金的名义填补了相关机构的漏洞。

“河北沧州一公司违法填海被罚8.5亿 政府部门“慷慨解囊”帮填平窟窿”

1月16日,国家海洋鉴定小组向河北省反馈了例行鉴定和填埋专项鉴定的情况。 督察认为,河北省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保护问题突出,需要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力量,沿海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与海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之间的矛盾仍然突出。

警方表示,河北省对国家填埋管理制度、政策措施未充分落实的填埋项目审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 填海行政处罚在流于形式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中存在薄弱环节等4大问题。

另一方面,在“填海行政处罚流于形式,存在财政代办和罚款返还现象”方面,监察小组认为,沧州渤海新区交通运输局非法侵占海域处罚金额为2134.57万元,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为全额财政支付该机构罚款而拨款。 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通过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公司违法填埋处理金额8.4673亿元,以建设资金名义分4笔共计约8.50亿元支付和归还公司,纵容了公司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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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发现,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企业曾分别被沧州市海洋局处罚过两次。

根据《沧州市海洋局、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企业非诉执业审查行政裁定书》,经审查,自年4月起,被执行人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企业在沧州渤海新区纬四路南侧、通港二号路北侧、东疏港路北延段西侧海域,未取得《海域聘用权证书》 被处罚后,擅自停工的沧州市海洋局于2005年5月27日,对沧州黄骅港综保建设有限企业制作沧渤海执业处罚( 0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退还非法侵占海域,并处海域原状处罚金54756.672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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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黄骅市门户网站——“黄骅在线”年4月11日消息称,“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共实施10个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约24.4亿元。 目前完成投资额6亿元,东疏港路北延和纬四通工程完成; 围网区填土造陆一期工程已经完成。 围网区二期已开工卸货,围网、卡口、检测平台、现场办公用房、巡检道路、视频监控系统等海关检测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共型保税仓库均完成了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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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据《行政裁定书》称,经审查,自年4月起,被执行人沧州黄骅港综合保建设有限企业在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园区内擅自实施保税仓储工程的行为,违反了《海域聘用管理法》第三条的规定。 沧州市海洋局于2009年2月18日对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企业作出沧渤海执业处罚( 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归还非法侵占的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处以罚款1175.5440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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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企业于年03月21日在沧州渤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法人代表胡向晨表示,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保税区土地开发整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货物进出口、常规货物仓库; 建设项目投资、咨询和会议展示服务; 房屋出租、场地出租、物业管理等。

沧州黄骅港综合养护建设有限企业未经《海域招聘说明》成功招标保税区二期填埋工程,组织开发建设本身就很蹊跷,但更难以理解的是,地方管委会的财政资金将非法填埋巨额罚单。

年1月17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致电沧州渤海新区管委会推进部,推进部工作人员表示:“接受非当地媒体采访必须经沧州市委推进部授权。”

随后,记者联系到沧州市委推进部信息负责人,称:“目前无法获得此事的相关情况,无法回复。” 然后向记者建议继续与渤海新区管委会对接。

据记者整理,沧州黄骅港综合保建设有限企业属于股份制公司,但由国资公司控股。 据启信宝公司新闻报道,沧州黄骅港综合保障建设有限企业由沧州渤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企业持股。 其中,沧州渤海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持股55.49%,认购资金5.2亿元;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企业持股44.51%,认购金额4.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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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还发现,河北省非法填埋地不是个案。 国家海洋监察组反馈新闻称,河北省对填埋项目审查不规范,监管不到位,违反审查程序办理用海手续。 曹妃甸工业区伊泰广场等17个用海项目,未得到用海事前审查意见,未安排填埋规划指标的,由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沧州渤海新区等起草部门分别批准或核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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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唐山市环保部门在唐山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工程等6个海岸工程的环境评估审查中明确表示,没有严格履行征求有关主管部门意见的《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法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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