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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构建更规范、更有价值的中国医药领域临床学术交流体系和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会议上,由中国医药公司管理协会、中海外商投资公司协会药品研究开发领域委员会、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发起,e药物经理杂志历时7个月开展的“构建更具规范价值的中国医药领域临床学术交流体系”课题研究发表报告。

报告显示,我国医药领域销售支出费用在收入中的平均占比已经超过40%,甚至一些医药公司已经超过50%接近60%,与国外创新型医药公司销售费用不到30%的占比形成鲜明对比。

比较而言,国外创新型医药公司的研发费用一般可占公司销售收入的10%以上,但我国许多医药公司的数字多在5%以下。

中国医药工业新闻中心首席顾问黄东临表示,明显高价售价是药品回扣的温床,低效的营销方法极大地制约了许多医药公司的正常快速发展和公司的创新行为。

事实上,今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录用政策的若干意见》确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公开备案新闻。 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宣传、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信用丧失行为计入个人信用。

但是,有观点认为学术宣传是“表演”,并不比“镀金”的销售方法效果好。

据报道,药品是特殊商品,其基本属性是安全有效。 因此,相关的营销和销售工作不仅限于短期的信息表达和销售业绩,需要临床医生真正认识产品的临床价值和正确的采用方法。

报告指出,只有这样才能树立药品企业品牌,实现长期产品销售目标占据市场地位,使医药公司获得长期的社会信任度和商业利益。

关于药品回扣问题,报告指出,中短期处方是加强领域监管,长时间处方是供给侧结构改革。 医药领域的低水平和无序竞争是药品回扣和商业贿赂出现的第一温床,药品定价不合理是推动医药回扣和商业贿赂在我国医药市场蔓延的首要原因。 同时,不仅是医药公司,活跃在各地医药市场的各种医药“经销商”也同样催生了药品回扣和“镀金”销售问题的发生。

“医药领域销售费用占收入4成以上 公司革新受制约”

为了从根本上消除药品回扣和“有钱”销售,报告指出,医药领域需要从内部进行正本清源和优胜劣汰的结构性调整,通过供给侧的结构改革来提高产品在我国医药市场的整体竞争力,清除无价值药品,在流通过程中产生回扣的要因。

标题:“医药领域销售费用占收入4成以上 公司革新受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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