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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彪卢祥勇

国务院是增收居民的文件,但“12万元高收入基准线”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激发要点小组活力推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减轻中等收入者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于是发生了问题。 你怎么定义中等收入和高收入? 按照以前的标准,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为高收入群体,这意味着这部分人将成为税务机关未来扩大税收调整的重点对象。

“年收入12万以上算高收入群体吗?在一线城市刚够活命”

12万标准是怎么来的?

上述《实施意见》指出,进一步发挥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收入者以下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完全鼓励回馈社会、经济困难的税收政策。

实际上,税费改革在这几年已经有了很多讨论。

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标准之一是个人年收入12万元以上。

年,国家税务总局再次表示,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是加强高收入者征收管理的重要措施。

资料显示,每年1月1日~3月31日,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个体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社科院财经战术研究院研究员张斌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目前没有高收入群体的定义。 从2006年到现在已经十年了。 大家的收入都在上升。 是否适用还需要深入。

张斌表示,个人所得税应从分类收入走向综合收入,实现高收入群体内部更公平。 对任何纳税管理人员,实际上税负都已经不轻,甚至偏重。 总体来说,应降低名义税负,完善税收制度,提高税负明显变轻的高收入群体的税负,降低对原有纳税管理人员的税负。 税制改革现在正是迫切的。 我们要在各种约束下推进改革,循序渐进。 但是,不能停止前进。

“年收入12万以上算高收入群体吗?在一线城市刚够活命”

税务专家徐战成在微信的公共平台上表示,“年薪12万元加税”是庸人自扰。 十年前,将年收入12万元以上定义为高收入者,加强征管,应该说是科学合理的。 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几乎每年都会下发标题为“关于受理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但该集团只是聚焦关注对象。 近年来,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来说,每年主动申报并不新鲜。 而且,这里的“收入”不仅仅是指工资和工资。

“年收入12万以上算高收入群体吗?在一线城市刚够活命”

徐战成还指出,根据现行《立法法》的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明确、税收征管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 也就是说,只能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国务院无权做出所谓“增税”的决定。

目前,我国使用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个体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租赁所得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

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年收入12万元能做什么?

月收入一万的人,在一线城市完全不值一提。

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5038元,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1269元,深圳市职工平均工资为81036元。 对北上深的白领来说,年薪10万-20万元比较普遍。 但是,一个月的工资买不了半平米的房子,除去各种支出剩下不了多少,所以可以说是高收入群体吗?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王小鲁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12万的标准过时了,第一从普通老百姓的收入增长来看,12万不高,第二从实际高收入群体的情况来看,12万更不算什么。

王小鲁认为,首先出现问题的是公平纳税。 无论工薪阶层的收入、财产收入是否可以按照统一的标准纳税,如果是这样的话,工薪阶层的税率最高不需要达到45%,可以降低一点,但是标准必须相同。 是进一步处理逃税的问题。 这主要发生在富人身上,穷人首要依赖工薪收入,逃税不容易。

如果从个人征税改为家庭征税,就可以进一步改善税负不公平的问题。 一个人的个人收入很高,一个人的家庭收入不高。 相应地,可以按家庭人均平均收入收税,进一步降低税率。 那样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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