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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的10月1日,旅行法被施行。 旅游法严格规范了“一日游”、“黑色导游”等问题。 三年过去了,这些老毛病得到比较有效的处理了吗? 旅行的质量提高了吗? 回顾今年的国庆假期,我们也许能从那里找到一点答案。

低价报告团高价购物,游客维权困难

国家旅游局10月7日发表报告称,今年国庆黄金周,全国共接待游客5亿9300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12.8%。 与之成正相关的是很多游客的幸福指数,“变得舒适了”是很多人对“七天的乐趣”的评价。 特别是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必须与旅游者签订合同,并告知旅游服务安排的具体复印件。 此外,旅行社还必须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欺骗旅游者,安排购物和另行收费的旅游项目获得回扣等非法利益。 这些让游客越来越觉得“安心花钱”“明白费用”。

“旅游法实施三年 一日游、黑导游处理了吗?”

那么,“低价团”真的根治了吗? 这两天,游客小汪吐槽说,10月1日在家乡合肥举行了婚礼,2日到7日去云南旅行。 由于这个旅行的计划早就明确了,他今年7月在网上预定了1080元的“双飞六日旅行至尊尚品之旅”。 “我以为价格便宜是因为预约时间早,但去了现场,真的是一分钱一分货。 ”

“根据网络预约合同,昆明、大理、丽江确实去了,但是时间很赶,有些景点还没转一半就被催着上车了。 ”汪说:“遗憾的是,在路上,导游不仅不能很好地解释景点的知识,反而一味推广当地的翡翠玉。 在昆明的一个民族村,以检查车为理由在玉石购物店呆了两个多小时,店员催促我和导游一起买玉镯。 买完之后会后悔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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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这样的推广是旅行社和导游的惯用手段,也有可能成为对现行法律的回避。 “在旅游法中,‘不合理’‘诈骗’等表述不能简单地确定定义,也没有多少证据表明购物有回扣,监管变得无力。 除此之外,由于游客缺乏权利保护的意识,旅行社提供的合同样本拿来后往往要签字,这样模糊的合同条款事后很难维护权利。 ”。 广东财经大学教授张伟强说。

“旅游法实施三年 一日游、黑导游处理了吗?”

记者曾跟随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执法检查组进行执法检查,通过小座谈和暗访,正规旅行社可能因法律约束而放弃“低价团”,或在旅途中使用“小把戏”强迫游客购物 随着正规旅游公司在这个行业的“退出”和“收束”,小作坊“旅游公司”“迎来了商机”,“低价集团”出现了复苏的迹象。

“还是有很多人在找我们。 因为最便宜。 我们也打包旅行产品。 ’一家私人旅行社的老板说:“参观购物中心后,游客可能会后悔或不满。 为了防备这一点,尽量不提供旅行社的收据和合同等带新闻的资料。 游客们以后只能拿着共同的旅行协议书去投诉,没什么用。 我们的旅游巴士也是临时租用的。 回去的时候导游会借飞机中途下车。 当游客想起要找我们的时候,就再也看不到身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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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导游”很难保持旅游质量,业务自由化必须与法治化并存

打开网络,“北京黑一日游十三陵景区不应该下车”、“张家界游客集体追逐游客,强制使用游客参加费”、“白洋淀周边村民造‘黑船’入住淀”等都是今年国庆节的黄金周

根据旅游法,通过导游资格考试,与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相关旅游领域组织注册的人,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但是,旅游管理部门表示,为了节约人力成本,许多旅行社和导游之间只有临时雇佣关系,后者没有固定工资,首要收入只能来自团体收入,很难保证游客的购物回扣

日前,为了推进旅游产业、导游领域的进一步快速发展,国家旅游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导游体制改革加强导游队伍建设的意见》,打破了导游执业渠道由单一旅行社任命的传统传承模式,导游“自由执业、自由

目前,这项改革正处于试验阶段。 但是,实践说明,自由化、法治化是相互一体化的,不可缺少的。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社会曝光游客投诉,向游客厘清导游服务好坏等,健全旅游领域的信用机制。 而且注重保障游客的权益,特别是未来的旅游模式可能是导游和游客的一对一服务。 游客在旅行中遭受各种损失时,如何维护权利? 相关保险、救济制度亟待完善。 ”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副教授王惠静说,也考虑到导游薪酬保障制度的建立,应该尊重导游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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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黑色向导”除了“黑色向导”之外,还包括“假冒向导”。 其中一人可能“人品不错”,但不仅仅是“业内人士”。 记者在山西太原的一个景点遇到了这样的导游。

“前面是公园,后面是寺院。 200元说明一次。 也有专业的照片。 一拍就取。 ’住在家观光地附近的陈先生拿着观光地的照片,到处打招呼。 她说:“闲暇时在家打杂,旺季赚生活费,现在一天能包揽四五笔生意。” “文化程度很低,所以只能做这个。 在这里从小长大,听老人们的话,给游客们讲故事。 “临时买卖,不需要考证,四五十岁了。 而且没人管,我和公园的人也认识。 ”然后,在景点注意一下,很多游客可能会对这种导游的知识储备有些抱怨,不能满足“听了也有答案”的要求,但在感情上并没有拒绝他们,反而他们价格低廉、聪明

“旅游法实施三年 一日游、黑导游处理了吗?”

专家表示,对这种“非行业人士”,要加强旅游法和导游知识的普及教育,他们的导游、经营行为构成侵权等违法情节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必须建立责任清单,确保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更有力

今年国庆黄金周期间,西安市旅游局工作人员的一些应对措施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其中,对于“游客有被带到山寨观光地的嫌疑”的问题,回答说“没有去过,无法管理”。 与沿街拉客的“一日游”相比,“旅游局只是说无法管理车辆,旅游局管理着带星星的景区、导游、旅行社。 ”。 有一个话题从这里变成了话题。 旅行的混乱到底应该由谁来管理? 怎么管理?

“旅游法实施三年 一日游、黑导游处理了吗?”

此前,在旅游中遇到问题时,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向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和消协投诉,但实际上涉及旅游的不仅是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例如市场监管的一项工作,涉及旅游、交通、工商、卫生、质量监督、价格、民航等多个部门 于是,游客投诉经常会遇到“踢球”。

因此,旅游法必须确定要求,加快建立各地由政府主导、部门分工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建立权责确定、执法有力、行为规范、保障较为有效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机制。 其中特别要求各级政府在年底前建立或指定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根治旅游投诉渠道不畅、相互问责、延误等问题。 “现在各地都在进行一些探索,但与职能划分和责任确定的要求还有差距。 下一步,要进一步加强旅游管理的顶层设计、统一协调。 例如,各地以本市名义设立旅游管理委员会,编制综合监管责任清单,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的若干事项、执法依据等,并向社会公开,告知群众应该找谁,使旅游混乱管理。 ”王惠静说。

“旅游法实施三年 一日游、黑导游处理了吗?”

良好的旅游市场离不开广大游客的积极维护。 目前,无论是各地旅游系统的官方投诉渠道,还是社会交流互联网的“随手拍”,大多数游客对旅游混乱的投诉和反映都越来越方便,这将有助于打压旅游混乱。 基本上,许多游客在购买旅游产品时,必须同时比较价格和质量,通过充分的新闻了解到“商品优于三家”,避免受骗,这种诉求方的转变将会推动旅游市场走向健康

标题:“旅游法实施三年 一日游、黑导游处理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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