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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彪

11月3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正式公布。 《建议》提出,实行缩小收入差距、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显著增加低收入劳动者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

《建议》确定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框架,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的调节力度。

事实上,近年来,在“提高最低限额”方面,政府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其中,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已经率先启动,许多省市出台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

对此,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十二五”以来,收入分配行业的种种问题有所缓解,但一些问题仍很突出,“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依然繁重,改革力度加大

措施1: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调整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大大在就起草《建议》的有关情况作证时指出,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方提出了多项好的意见和建议。

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六个方面,其中,建议侧重于通过改善二次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确定针对性扶贫、脱贫致富的政策措施,将越来越多的公共资源用于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近年来,收入分配改革是备受人们关注的亮点之一,也是国家推进改革事业深化的亮点拷贝,这是毋庸置疑的。

早在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中就明确指出,要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近年来,国家收入分配改革的推动力明显加大,一方面逐年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另一方面加强了对高收入群体的规范化。

以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为例,目前有10多个省出台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各地方案调整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结构,限制了薪酬水平。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完善,收入分配行业的各种问题大多有所缓解,但有些问题仍很突出,苏海南认为在“十二五”期间,继续理顺收入分配关系,构建合理收入和财产分配格局的任务依然繁重。

根据《建议》,缩小收入差距。 反复实现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框架,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措施2:推进公司的工资集体协商

苏海南表示,从近几年的数据观察来看,城镇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中央公司负责人薪酬和中央公司职工平均工资差距也在缩小,收入差距逐渐缩小的基本趋势是肯定的。 ”。

但是,苏海南也提出,根据相关研究机构的解体和人们的大致评价,我国居民的财产差距远远高于收入差距。 “十二五”期间,如何合理调整居民财产收入差距,尽可能促进各方面收入和财产增长的均衡,进一步加大了经济快速发展、劳动生产率增长相协调的压力?

《建议》要求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确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支付保障机制,推进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完善最低工资增长机制,完善市场评价因素贡献、按贡献分配的机制,完全适应机关事业单位优势的工资制度。

然后,提出并落实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 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通过各种渠道增加居民的财产收入。 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遏制权力行政垄断等非市场因素获取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对此,苏海南认为,“十二五”期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应进行包括“强调公平、追求共同富裕”在内的六大强调。 强调标本兼治,侧重治本; 强调收入与财产调节结合,加大居民财产调节力度; 强调增量与库存调整相结合,掌握库存调整的尺度; 强调与全力量力而为协调的各项改革事业的协同性。

另外,苏海南提出,在未来5年收入分配改革要点中,有必要启动低收入群体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政策研究,结合中央管理公司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国有股代表或政府任命派遣董事薪酬水平的考核政策。 另外,对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建立适应市场要求的高管薪酬监管机制和方法,抓好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调整和其他相关改革。

““十三五”收入分配改革路径:规范初次分配 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标题:““十三五”收入分配改革路径:规范初次分配 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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