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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太原3月14日宣布,山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山西省省属国有公司财务等重大新闻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山西省国有企业今后必须实施重要的新闻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高管年薪、财务状况、财务审计等新闻,确保公司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山西省将公布国有企业年度、中期、季度的具体数据、指标及复印件。 年度新闻发布达80多项,中期、季度新闻发布18项,涵盖公司基本情况、财务数据、薪酬情况等多个方面。

针对备受瞩目的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状况,山西省确定省属公司需要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公开新闻包括高管个人的基本新闻、过去三年的主要业务经验、税后薪酬等。

目前,山西省23家省属国有公司已经率先实行这一制度。 山西省国有资产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向全社会公布公司相关事项可以加强公司民主决策和透明决策,比较有效地预防腐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社会对公司投资的信心,为公司产权多元化改革和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标题:“山西规定国企高管薪酬必需“一年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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