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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韩冰从北京出发

“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建议人民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3月8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上述建议目前我国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加是主要原因。 但是,劳动争议案件仍然由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现行审理制度凸显了司法实践中亟待处理的问题。

工会委员建议尽快设立比民事审判更方便、经济、具有特殊功能和特色程序的劳动争议审判,专门审理各种劳动争议案件。 在此基础上,各级法院设立相应的专门审判机构。

建议先于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试点

人社部数据显示,~年,全国各级调解仲裁机构解决劳动争议总量分别为130.5万件、151.2万件、149.7万件,案件总量连续3年居高不下,比3年前翻了一倍多。 来自最高人民法院的统计也同样显示,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也很高——年,全国法院系统一审受理劳动争议分别为30.8万件、34.9万件、36.6万件。

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表示,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劳动争议案件的绝对数量将越来越多。 但是,现行的审理制度凸显了司法实践中,案件多、审判员少、矛盾突出等亟待处理的问题。 劳动争议审理专业化水平不能满足审判需要等。

基于这些原因,工会界委员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建议目前在经济发达地区中基层法院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国宣传,条件成熟后及时设立劳动法院。

上述建议提出,劳动争议审判应当由熟悉劳动法、法规和规章政策的职业法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代表作为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设立专门的劳动案件审判机构和审判组织,特殊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也是现代国家普遍适用的方法。 德国、以色列的劳动法院、英国的产业法庭和劳动上诉法院、法国的劳资纠纷委员会等。

劳动争议事件越来越专业化

事实上,为了适应迅速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当前需要,我国逐渐组建法院也参照国外的经验,借鉴,相继试行设立了劳动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整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4月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随后,南京市白下区法院、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也分别设立了类似机构。

工会官员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一点点法院实践中,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行业越来越专业化,如企业法、破产法等多种行业。 劳动争议纠纷的集体优势也越来越明显,劳动者“拥抱诉讼”、“跟风诉讼”的快速发展趋势不断增强,可以使人民法院不断提高专业化审理水平,并为加强劳动争议案件的研究判决奠定基础,“小案件”

“多方参与专门审理 工会界建议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

全国政协工会界委员认为,上述各地人民法院专业化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有益尝试,为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法庭提供了必要的准备。

“劳动法庭的形成和迅速发展,体现了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在劳资关系的协调与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意义。 》据这些工会官员介绍,专门设立的劳动法庭与普通法庭的区别在于,在劳资关系事务方面具有明显的专业性、三方性和相对独立性。 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庭,其审理手续比较简单、效率高、时间长短也比较强,不仅可以保证法官拥有解决劳资事务所需的专业信息,还可以辅助劳资双方的代表担任兼职或名誉法官参加。

标题:“多方参与专门审理 工会界建议设立“劳动争议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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