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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近来,北京、山东、浙江等地相继明确了新《环境保护法》实施后的环境执法成绩,每天连续处罚、扣押、拘留等手段得到广泛应用。

2月10日,北京市环保局表示,自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空气污染投诉比去年同期增加了36.7%。 而且,今年前两个月浙江展开的特别法执行督察行动刑事拘留11人。

对此,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王先良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将加大环境违法的处罚力度,包括每日连续处罚、扣押等规定,这是一个很好的表现,但起到威慑作用尚需时日。

年1月1日,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随着每日连续惩罚等罚单的出现,新《环境保护法》在部分地区加快执行。

据北京市环保局介绍,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以来,全市环境保护系统共受理环境访问几个事项2406件,其中大气污染相关事项1768件,占访问总量的70.4%,比去年同期增加475件,增长36.7% 其中,锅炉烟尘、工业废气居大气污染投诉的第一位、第二位,分别约占大气投诉量的30.1%、24.7%。

浙江省政府表示,新《环境保护法》施行后,该省组织全省范围的特别法执行月活动,受到行政拘留37人、刑事拘留11人、扣押33件、停产限制33件、每天4件的处罚。

除此之外,截至2月5日,山东也取缔了14家环境违法公司,查封9家生产设施,对2家公司实施每日连续处罚,责令7家公司整顿停产,将6起案件移交公安机关,3人被行政拘留。

经过四审的新《环境保护法》增加了日计处罚、扣押、行政拘留等条款,处罚力度明显加大,被业界誉为“史上最严格的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资源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新《环境保护法》的比较有效实施,将对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执法工作提出严峻挑战,环境保护部门“夹缝”的现象也将越来越突出。

事实上,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实际上每天实施连续处罚等措施的例子还非常有限。 公共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落实新《环境保护法》的相关政策措施,关键是如何突破地方政府的保护、干预。

标题:“多省市晒新《环保法》执法成绩单 浙江刑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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