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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长期酝酿的新农合改革全面展开。

前几天,国家卫计委在关于明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中,大致规划了今年新农合改革的趋势。

刚上市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提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筹资机制,同时提高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进一步提高实际清算水平。”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卫计委获悉,明年将全面推开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的员工,尽快开始大病保险补偿兑付。 到年底,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政策,开展按病种付费方式改革的地区,病种范围扩大到30~50种。

尽早开始大病保险补偿兑付/

刚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确定了态度,下一步是“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加强农村基层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能力和农村医生队伍建设。 推进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与省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闻系统互联互通,积极快速发展惠及农村的远程会议系统”。

基于此,新一年新农合改革思路越来越明确。 前几天,国家卫计委发布的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通知中,提到了新一年新农合改革的要点,涵盖了支付方式改革、大病保险推行、省级疾病扩大等方面。

据悉,将全面推掉2010年全国各地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的业务,尽快开始大病保险补偿兑付。

到年底,以省(区、市)为单位实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统筹政策,统一组织实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建立招投标机制,应当委托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在地市或者省单位承办大病保险。

另外,还要根据新农合基金的规模、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水平、高额医疗费用人群的分布等影响因素,科学调整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健全以保障水平和参保人员满意度等为首要复印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发挥专业特点,规范服务行为。

各地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委托大病保险业务的基础上,将新农合基本保障办理服务工作委托商业保险企业统一负责,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办理服务渠道实现“一站式”全程服务。

新型农协基金管理制度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防止基金过度结余和发生超额支出。 提高新型农协的统一水平,提高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以次均费用、住院率、目录内药品录用比例等为首要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资金支付相结合,定期向社会公布。 探索建立定点医疗机构信用等级管理和黑名单管理制度。

“卫计委:今年全面推开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审查涉及到个人/

在推行大病保险等基础上,年内还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判断和质量监督体系,使相关政策措施完全挂钩,避免定点医疗机构减少降低价值成本所需的医疗服务,降低服务质量。 将考核从定点医疗机构扩展到个人,将医生的价格控制和服务质量作为医生个人综合考核的重要复印件,并与其个人收入联系起来。

但是,在目前新农合制度的背景下,不能建立成熟的drgs (疾病诊断相关分类)体系,短时间内制定所有疾病的临床路径也不容易,如果开展支付制度改革实现费用控制目标,容易导致服务质量的下降。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新农合管理部门应确定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重要性,以保证服务质量为开展医疗保障制度管理的重要副本,无论实施何种支付办法,都应以临床诊疗规范(或临床路径)作为评价支付办法执行情况的参考依据

从长远来看,新农合基金的管理,以及病种扩大等改革,都需要触及改革的下一个核心——三保合并轨道。 只有城市居民、职工、新农合合并三保,过度隔离的社会保障体系才有可能结束。

迄今为止,发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三种基本医疗保险是独立运营的,报销政策也各不相同。 特别是与其他两种医疗保险相比,新农合的报销水平相对较低。

国务院医改专家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在现有管理体制框架内,一方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管制和管理医疗服务供给者的行为,提供财政预算补偿。 另一方面,卫生行政部门实际管理新农合基金,与医疗服务提供者签订合同,发挥着服务购买者的作用。 双重身份的管理体制使得卫生服务机构“供给引导诉求”的行动趋势得不到合作医疗管理方面较为有效的制约,不利于控制医疗费用,节约新农合资金。

“卫计委:今年全面推开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因此,未来的方向是,将统一水平提高到省级或全国水平,使事权与财权保持一致,尽快确定中央财政承担更大责任、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目前分散在许多部门的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标题:“卫计委:今年全面推开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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