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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发

随着淘宝网和国家工商总局之间相互质疑的呼声高涨,网络购物的假货和劣质品再次占据了公众的视野。

事实上,无论是国家工商总局还是淘宝网,都对假货和劣质商品深恶痛绝,都希望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但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没有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的全国性法律法规,面对目前频发的网购陷阱,到底该如何监管?

近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以下简称nbd )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史际春。 国际春季表示,目前网络购物的法律环境无需再详细立法,认真执行目前制定的法律至关重要。

现行法律框架需要严格执行

nbd :目前中国没有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全国性法律法规。 现行法律在解决一点网络购物纠纷案件时依然不足,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时代的要求。 与目前网购假货事件频发的现象相比,你认为应该如何监管?

国际春天:我认为如果有更详细的立法就更好了,但实际上现在不需要特别的(针对网络购物的)立法。 在网上买卖东西和我们平时去菜市场买东西没有本质区别,是达成一个约定,必须服从不欺诈,商品质量必须符合法定或双方约定的要求。

例如,商品中有3包,也有次品,但是只要不损害我的健康或损害我的安全,顾客自己去买便宜的次品也可以。 大体上不需要制定法律。

工商局的作用是作为监督市场的政府管理部门,监督网上假货的权利。

nbd :如果不需要制定特别的法律,你认为应该如何改善现在的互联网市场环境?

国际春天:现在不是各方面立法的问题。 实际上,比如“网购商品7天内没有理由退货”这个项目,具体可以退货给某个特定的商品和某个特定的商家吗? 那就是双方之间有博弈,最终可能会有结果。

关于索赔的结构,现在主要有两种方法。 首先,你是淘宝平台上的商店,阿里公司必须自己有索赔机制。 如果未在公司机制下处理,则转入另一个索赔机制。 那就是工商局和消协介入,根据客户和商家之间的约定,评价谁是对的。 但在此之前,公司自身必须有防线。

nbd :去年实际实施的新《顾客权益保护法》对网购的细节已经做了详细规定。 如果不需要进一步的特别立法,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保证顾客权益?

国际春天:关键要看现行法律的具体执行操作情况。 我们现在提倡建设法治社会。 这是法制层面的问题,说白了,客户与商家,或者物流企业、配送人员全方位之间的法律关系,能否得到比较有效的保障。

如果都得到比较有效的保障,就不需要网络法律。 目前,大多数国家也没有专门针对电子商务的法律。 但是,在这些国家网上购物之所以能顺利进行,也取决于正常的法制水平。 其中包括投诉机制、行政监管机制是否健全、法院受理案件是否及时、判决是否公正等。 依赖这些就足够了。

使用网络需要证明书

nbd )目前,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问题不断,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结论,淘宝等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一些漏洞,如主体进入不严格等。 另外,销售行为管理混乱,在“双十一销售节”的节日进行促销活动之前,也有先提高价格再打折的行为,你对这个问题有什么看法?

国际春天(实际上,对网络交易市场主体的进入,必须抱着宽容的态度,经过慢慢的实践迅速发展,进行更好的规范。

相对于工商总局指出的“活动前涨价,后打折”,“双十一销售节”的网络交易都有几亿,可以明确如何先涨价后降价,实际门店也存在这样的问题,确实

nbd :那么,是说工商业部门如果明确存在具体事实的例子,例如商标盗用等,就有说服力,可以处罚吗?

国际春天:是的。 例如,网店上卖的假劳力士手表等,这些店都有名字和id。 你可以完全合理地去调查。 可以用淘宝没收他的网店。 完全有可能。 所以,与网络售假相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基准,一旦事实清楚,予以处罚就没有任何问题。

标题:“史际春:打击互联网售假 应用好当前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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