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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粮食安全管理继续紧张。

最近,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粮食安全省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粮食生产、流通、费用等各个阶段,进一步确定了各省级人民政府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事权和责任。

“前提是总督负责‘米袋’,市长负责‘菜篮子’。 现在,说到粮食安全省的责任制,实际上正在扩大。 过去只强调“有的东西吃”,但现在的从生产到费用的全产业链式政策备受瞩目。 ”艾格农业解体师马文峰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这表明了国家政策对粮食安全的重视程度在增加。”

总督负责制是为了推进“粮食改革”

近年来,随着粮食生产和流通体制机制问题不断出现,“粮食改革”成为被置于决策层面前的课题。

在此前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实务会议上,与粮食储运体制改革相比,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强调:“核心是全面落实粮食安全部长负责制,发挥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积极性,建立地方储备和中央储备协调的运行机制。”

其实,一方面粮食每年增产,另一方面粮食丰收压迫着仓库; 另一方面,国内粮食价格居高不下,而大量廉价的“洋粮”冲击着国内粮食下游市场,长期以来,中国粮食产业面临着许多复杂的格局。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此前采访中发现,粮食主产区粮食库存过剩问题明显。 一位地方粮食系统官员对记者表示:“实际上,粮食在仓库中的浪费最高,粮食在仓库保管两三年成为陈粮后,将进入饲料和其他环节解决。”

在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深层次矛盾中,更加市场化的“粮食改革”正在进行。

《意见》指出,要迅速发展新型粮食流通主体,继续深化国有粮食公司改革,推进国有粮食公司并购重组,积极快速发展混合全制粮食经济,培育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交错持股的新型市场主体,支持民营粮食公司和粮食经纪的快速发展,

使粮食实现原有的流通

在粮食安全的重担下,总督责任制全面施行,不合格者将被追究责任。

国务院表示,省长(主席、市长)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中承担的责任是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加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落实粮食支援政策,贯彻落实,抓好粮食收购,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好好管理地方粮食储备。

《意见》规定,定期组织审查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责任制的情况,不合格的要通报批评,责令改正,追究责任,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马文峰表示,当前对从生产到费用的全产业链式政策的关注,反映了国家对粮食安全的重视。

马文峰认为,在粮食安全部长负责制下,将粮食安全保障任务细分为各省(区、市)地方政府,只重视过去的“有的吃”,完全延伸到产业链建设。 从过去对主要粮食的重视,迅速发展到粮食、油、薯的兼顾。 “要真正实现国家粮食安全,粮食就必须实现原有的潮流,去真正有诉求的地方。 ”马文峰说。

《意见》指出,探索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的分阶段粮食储备新机制,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地方粮食储备相关工作,建立地方与中央粮食储备协调机制,从而达到调控市场、稳定粮食价格的协同效应之一

标题:“国务院给省长定任务:做不好粮食安全将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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