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15字,读完约4分钟

经记者李彪从北京出发

发表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以下简称《政策决定》),对依法保护生态环境提出了确定的要求,加强了生产者的环境保护法律责任,大幅提高了违法价格。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的环境法体系,已经逐步提高生产者的环境违法价格,最终的落实也需要结合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才能更加规范。

加强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

近年来,在环境保护部门多次通报的环境违法案例中,有公司多次禁止的环境违法行为,对推进环境保护事业提出了挑战。 业界专家认为,提高环境违约价格是抑制环境违约问题的“良药”。

在“加强重要行业立法”一项中,《政策决定》指出,要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比较有效地约束开发行为,加快建立促进绿色快速发展、低碳快速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强化生产者环境保护的法律责任,大幅提高违法价格 建立自然资源产权法律制度,完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律制度,制定完整的生态补偿和土壤、水、大气污染防治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环保出利剑:生产者违法价钱大幅提高”

年4月,通过了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其中制定了每日连续处罚、扣押、停产限制等条款,对公司违反环境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

为了进一步细化《环境保护法》的这些重要条款,使《环境保护法》具有可操作性,今年10月,环境保护部印发了《环境保护每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扣押暂行办法》、《公司事业单位环境新闻》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未来一段时间内,与《环境保护法》的某些规定相比,相关部门可能会相继出台生态补偿、总量控制、污染防治许可等一系列配套规定。

宋君认为,“在现行环境法体系的规定中,达到了大幅提高生产者违法价格的法律要求,最终需要规范化执行,可以建立污染防治许可证等制度,加强相关法律条款的执行。”

“目前,我们对违反环境的处罚表现还不太清楚。 发达国家即使受到惩罚也没有违法收益,这在技术上是多且复杂的,但让我们慢慢来做吧。 ”宋君说。

推进资源环境行业的综合执法

多年来,环境监管、执法一直是环保行业的软肋,折射出环保部门的“弱者”。

环境执法涉及多个部门,例如,对汽车尾气超标排放的监管需要环境保护部门和交通部门的协助,对环境有害的公司的关闭和转型需要环境保护部门和发改委的协助。 多部门联合执法,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有积极意义。

根据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要求,根据不同层次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在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大致方面,合理配置执法力量。

《政策决定》将推进综合执法,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的种类,在食品药品安全、工商质检、公共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资源环境、农林水利、交通运输、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行业内推进综合执法,有条件的行业将实施跨部门综合执法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责任的总体要求,在严格的环境行政解释责任和考核之前,资源环境行业推行综合执法,在一些地方已经成为常态。

地方政府失灵是我们环境执法最薄弱的原因,宋国君介绍说:“由于环境保护的特殊性,资源环境行业不仅需要推进部门间的综合执法,还需要包括流域污染、大气污染等在内推进行政区域间的环境执法。”

宋君认为,“我国环保行业执法薄弱是多因素造成的,包括公司对守法要求规定的不确定,没有强调公司需要提供守法证据等,彻底处理这个问题可能还需要时间。”

标题:“环保出利剑:生产者违法价钱大幅提高”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95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