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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霞从上海出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10月8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获悉,上海友谊(集团)有限企业原总经理、联华超市股份有限企业原董事长、总经理、上海百联)集团)有限企业原董事长王宗南受贿、公款

经调查,王宗南担任上海友谊(集团)有限企业总经理、上海联华超市股份有限企业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造福他人,受贿共计价值269万多元,与他人共同挪用公款1.9亿多元。

今年8月1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宣布,王宗南在友谊(集团)有限企业、联华超市股份有限企业工作期间涉嫌挪用公款受贿,于今年7月28日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

去年11月,58岁的王宗南因身体原因“因病辞职”,当时光明食品集团召开了领导班子调整会议。 上海市委党委书记王坚、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瑜等出席会议,上海市委组织部经济干部到处冷伟青宣读上海市委任免职务通知,“王宗南因身体原因不再担任光明食品(集团)有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标题:“光明食品集团原董事长王宗南案涉嫌挪用公款 被上海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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