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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韩冰从北京出发

全国经济责任鉴定全面展开。

审计署官网昨日( 7月28日)消息,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中央编辑部、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计署及国务院国资委于7月27日发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领导经济责任考核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细则》确定,地方党政正职和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以及国有企业中未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企业广告主要领导人,应当接受经济责任考核,考核机关在被考核的任期内至少考核一次。 另外,地方政府性债务、节约反对浪费的厉行等备受瞩目的重要问题也包含在审计的范围内。

“经济责任审计细则出台 国企首要领导均纳入审计”

《细则》的出台有助于党政国有企业领导比较有效地履行经济责任,提高依法行政经营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但是,执行需要鉴定、纪检等部门的协助,光靠鉴定部门一家之力是很难的。 ”。 某公司的不透露姓名的审计部长对《每日经济信息》的记者说。

经济责任鉴定的常态化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审计署官网获悉,《细则》是对例行活动、国家活动颁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领导经济责任考核规定》的进一步细化。 共8章60条的《细则》完全完成了经济责任鉴定对象、鉴定复印件、鉴定评估、鉴定报告、鉴定结果运用、组织指导和鉴定实施等复印件。

根据细则,经济责任审计监督的对象是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央和地方各级党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机关的党委(包括党组、党工委)正职领导干部和行政正职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和国有资本控股或主导地位

事实上,目前全国各级审计机关正在全面开展对各级、各级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包括省部级领导干部在内的经济责任审计也已常态化、制度化。

根据审计局公布的数据,2008年以来,全国共进行了22万多人的考核。 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160多人,地厅级4600多人,县处级5万多人,乡科级17万多人。 通过经济责任考核,查出被考核的领导直接负责的问题金额1000多亿元,被考核的领导干部和其他人员共计2580多人被移送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解决。

对此,中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审计署党组织成员张通表示,经济责任审计在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和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推进反腐清廉倡导、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张通强调,国有公司中,没有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实际行使相应职权的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等企业广告的主要负责人,同样也是经济责任审查的对象。 虽然不是法定代表人,但因为它实际履行了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职责,对公司的重大决策和经营的迅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债纳入鉴定范围

地方政府债务、反对节约浪费的厉行等复印件将列入查处范围。

张通表示,《细则》确定了地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实务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的审计复印件,并对地方政府性债务、自然资源资产、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反对节约浪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首要负责人职责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复印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细则》中看到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考核复印件,除本地区重大经济决策和财政状况外,还包括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借贷、用途和风险管理等情况、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民生改善等情况、政府投资和政府投资为主

另外,据张通介绍,《细则》在考核评价、责任定义、考核结果运用、组织指导和考核实施等方面,细化、补充、完善了两部《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公司领导经济责任考核规定》,考核分为经济、社会、社会

《细则》列举了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情况。 确定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主管部门在审计结果运用中的首要职责。 被领导小组确定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关,细化完善了审计计划、审计组织实施等流程。

标题:“经济责任审计细则出台 国企首要领导均纳入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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