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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雯从北京出发

最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公室)颁发的《年度事业重点》提出要转变农业综合开发方法,大力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支持快速发展的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经营。

根据上述工作重点,今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将继续大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将中低产农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两类项目纳入并行轨道,包括适当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产财政资金投入标准。 允许财政补助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进一步推进中型灌区节水补助改造。

与“年度事业重点”相比,《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指出,国家农发事务局越来越多地用篇幅阐述农业龙头公司的快速发展规划,确定试点扶持以农民承包地为股权参股形成的混合全制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

农民承包土地出资

根据《年度事业重点》,今年,国家农发办公室将试点扶持以农民承包地为股份参股形成的混合全制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由合作社持有和管理以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补贴资金形成的资产,并选择农民广泛享受的试点项目10个左右。

事实上,去年11月,根据国家农发办公室发布的《年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申报》,试点省份积极探索支持产业化龙头公司的部分财政资金由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有,通过股份合作社或农民持有会参加龙头公司,固定分红、 必须采取利润分红或股权保证分红等方法,建立产业化龙头公司与农民合作社或农民利益的紧密合作机制,使农民能够享受财政资金支持公司产生的部分利润。 其中,确定了将允许农民合作社持股作为选择产业化龙头公司的必备条件。

“农发办: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的混合全部制公司”

此前,一位国家农发事务项目专家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本文件发布前,国家农发事务召集了专业组织人员进行研讨,但许多人对合作社和农民加入“龙头公司”的方式存在争议,特别是地方农

在“年度事业重点”中,国家农发办公室对此提出了较为细致的实施方案。 另一方面,试行农民股份合作社持有和管理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由合作社自主经营或参加农业龙头公司经营获得的红利,在提取规定的公积金和资产折旧后,由土地转移承包权全体员工共享。 另一方面,继续试点龙头公司使用财政补助资金形成资产,由农民合作社或农民持有。 农业综合开发支撑龙头公司产业化和支撑“一县一特”产业快速发展的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公司拿出30%以上,逐渐达到50%,以提供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原料的农民或合作社为优先伙伴,参与公司分红。

“农发办: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的混合全部制公司”

要点支援龙头公司

按照“年度事业重点”,吸引农业龙头公司拉动农业产业链快速发展,依托大、大、大、优、优、特长,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改变“小而散”扶持方式。 这意味着更有实力的农业龙头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将得到更有力的支撑。

“过去由于农业生产的分散性,农户容易盲目地生产、生产、销售脱节,结果导致农产品价格波动明显。 例如前两年的《姜君军》、《大蒜君冷酷》等。 》中国社科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支持农业龙头公司实现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不仅通过更紧密的耦合机制促进农民增收,更容易把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更合理安排农业生产,

“农发办: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的混合全部制公司”

关于配套资金的投入,《年度事业重点》提出,产业化配套资金优先用于农业产业化龙头公司和股份合作社吸收农民承包土地入股快速发展产业化经营。

江苏省已经率先开展了更加紧密的农业龙头公司与农民利益相结合的试点。 数据显示,江苏全省县级以上龙头公司超过5000家,其中国家级龙头公司数量居全国第二,拥有5.8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居全国首位。 但是,这些大公司、合作社和农民之间越来越多的是买卖性的合作关系,缺乏稳定性。

对此,江苏开展“企业与企业对接”项目探索新的优势联结机制,一家顶级公司联合三家合作社,其中顶级公司实施加工或分销项目,合作社实施种植或养殖基地项目。 考试中,龙头公司项目建设形成的资产相当于财政补助资金的20%,折股返还对接的合作社,作为合作社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

江苏省农发局长唐铁飞认为,“在新型优势联结机制的实施过程中,必须稳步有序地推进,不要搞政策上简单的‘一刀切’,尽量维持创新空之间。”

标题:“农发办:扶持以农民承包地入股的混合全部制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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