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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以后,p2p (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小额贷款交易)网贷领域迎来了春天,网贷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但是,领域的“野蛮生长”给众多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如非法设立资金池、网络贷款企业手机资金的使用、非法自融、虚假标的设立等,网络金融纳入监管的前景越来越大。 在今年“两会”召开之际,讨论网络金融如何监管的话题成为了相当热门的话题。

“网络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企业主动“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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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成刚律师:监管p2p网络贷款的地方可以先行

经记者邓莉苹果出生于深圳

今年以来,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的前景越来越大。 最近,媒体“两会”的报道中也提到,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要加强网络金融监管。

此前,在深圳市人大会议上,深圳市人大代表吕成刚提出议案,建议深圳市先出台规定,监管p2p网络贷款领域。

吕成刚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p2p领域兴起不久,野蛮生长,存在监管、法律、安全等问题,但最重要的是监管问题,当前领域的快速发展现状需要监管层做些什么。

6个风险

吕成刚是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关注p2p网贷领域的时间已经比时间长。 她认为,作为一种新的民间金融模式,p2p网络贷款有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升值的问题,拓宽资金充裕的人的投资渠道,是有益的金融创新尝试。 但是,目前p2p网络贷款还处于成长探索阶段,作为金融创新的产物,在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和交易机制不成熟的成长阶段,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面临着。

“网络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企业主动“求监管””

她认为,目前有六个风险问题。

首先是法律法规不健全。 吕成刚此前曾提出《关于在深圳率先立法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加强监管的建议》,认为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网络金融创新模式,因此, 在国家和地方层面没有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网络借贷平台这个民间借贷中介的合法性没有得到认可,平台的运营还处于不可能的不自然状态。

另一个问题是缺乏监管。 吕成刚认为,由于网贷平台跨越互联网领域和金融领域的身份模糊,导致没有确定的归口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不在自己的主管范围,增加了监管上的困难。

除了以上两个问题外,吕成刚认为p2p领域还存在领域准入门槛过低、信用等级评定制度不完善、违约惩罚机制乏力、个人新闻泄露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确定监督管理

吕成刚对记者表示,从去年的p2p成交卷来看,全面纳入监管体系并不成熟,今年的全国性监管也不一定会出现。 深圳作为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前沿阵地,完全利用深圳市拥有的两大立法权(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较大的市立法权),着手制定《深圳市p2p网络借贷平台管理办法》,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民间借贷互联网

吕成刚说,首先需要深圳市政府的金融机构先去调查,形成相关的监管政策。 此外,还要求在p2p领域成立领域协会,这也将促使工商管理部门提高领域公司的入门门槛。 这些都是一个目的,最紧迫的是确定监管主体。

吕成刚认为,平台必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提交业务数据报告。 复印件涵盖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分笔情况、还款方法、违约情况等,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在p2p领域设置领域门槛。

另外,p2p平台应改进运营模式,深圳各平台之间应统一强制建立第三方信息平台托管制度,由第三方信息平台进行资金监管,将平台自有资金与借款人资金相互隔离 平台要建立严格、规范、专业的风险管理体系和业务运营流程,只提供中介服务,本身不得提供担保,不得直接参与贷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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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龙贷董事长王思聪,再现下半年或“退路热潮”的监管应该加快

经记者朱丹丹丹从北京出发

网络金融的热度并未下降,在全国“两会”召开之际,讨论如何监管的话题越来越成为热门话题。

“需要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希望监管政策早日出台。 个人认为,《细则》监管应当改为框架监管,以确保一定的制定空之间; 以技术监管代替人工监管,以等级认证监管代替适应互联网金融业务节奏和创造性步伐的市场准入监管,快速发展领域健康’’”翼龙信贷董事长王思聪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

王思聪进一步指出,2010年,互联网金融主流代表之一的p2p领域进入全面爆发,可能会产生数百亿的交易量。 但是,预计下半年还会出现更严重的“退路”。

p2p监管成为热门话题

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成为“两会”召开时讨论的热门话题。

2月27日,“两会”首次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人保集团会长吴炎的建议中,提出了规范网络金融快速发展的建议。 一是建立较为有效的网络金融监管体系。 二是统一互联网金融和以前流传下来的金融监管体系; 三是加强网络金融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四是探索设立网络金融投资者保障资金

“从监管层透露的消息来看,网络金融监管可能侧重于底线思维。 因为监管层目前对网络金融的具体风险还不十分了解,只知道风险范围,如何处理风险还在研究中。 ”王思聪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王思聪认为,作为互联网金融主流代表之一的p2p网络贷款,应构建领域标准规范。 首先是准入资格,即金融牌照问题。 其次,业务规范,即法律风险问题,包括不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是互联网金融不可触及的两条红线第三,风险判断,即技术支撑、风能控制理念。 最后,涉及到工作资格、道德风险、新闻安全等公司管理问题,毕竟金融领域与其他领域相比,对公司内部各项业务的管理和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要求更高。

“网络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企业主动“求监管””

再现下半年或“跑垒员热”

王思聪进一步指出,互联网金融监管势在必行。 他呼吁监管政策必须早日出台,但在监管方面必须观察三点。 一是p2p等监管没有所谓松散的东西,必须依靠法律法规进行监管。 二是以协会的形式监管很可能达不到理想的监管状态,三是需要制定实质性的政策和法律。

另外,一位全国政协委员指出,网络金融监管应大体遵循“扶大极小”。 其中,“扶”包含两层含义,一方面支持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颁发一定的牌照,让其执业证上岗,纳入监管的“正规军”。

对于对p2p领域的监管建议,王思聪表示:“具体要监管几个事项,门槛标准如何,平台企业是否触及法律红线,平台产品业务种类是否合法,风险准备金的保管与监管,风险防范机制, 包括客户贷款利率高低等。”王思聪认为,从目前形势来看,走出监管政策之年的可能性还很大。

网络金融经过高速发展,规模也在逐渐增大。 如果年不管理,今后有可能发生很大的风险,管理价格会变得非常高。 “今年领域的洗牌将会很惨淡。 由于许多p2p机构去年上线,盲目追求交易量,预计正好今年经过还款周期,实体经济复苏不顺利,下半年或更严重的“退路”将重现。 ”王思聪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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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首席执行官张俊使用“p2p监管”或“负面清单”模式

实习记者史青伟出生于上海

拍照者张俊ceo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p2p的未来由市场选择。”

作为中国第一家p2p企业,拍卖贷和其他p2p企业一样,经过了快速发展的一年,年也被认为是互联网金融的元年。 但是,p2p也存在平台违法违规、非法集资行为,领域内对监管呼声也很高。

“如果我们评估未来,监督整个p2p领域,可能会用负面清单的方式,规定不能做什么,不能摸什么红线。 ”张俊拆开说。

p2p领域的缩影

作为中国第一家p2p企业,拍卖贷的快速发展就像中国p2p领域的缩影。

拍拍拍贷创立于2007年,2009年被张俊认为是创业最难的一年。 这一年,拍卖贷开始尝试“惊险”的收款模式。 收钱模式导致网站交易额大跌,企业遭遇了转型中最困难的低潮期。 但是,收钱的模式最终成功了。 这可以说是摄影信贷转折点之战。

过了2009年企业最艰难的坎,拍卖走向“野蛮生长”之路,拍卖平台交易规模从2009年开始连续5年保持200%以上的增长速度。 年交易规模为2亿9000万元,年增长率为257.7%,交易规模超过10亿元。

对于企业快速发展的原因,张俊彤表示:“2009年后,中小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诉求强,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设置门槛不高,意愿不强,这也是拍贷等p2p平台存在的意义。”

2009年以后,网贷领域迎来了春天,网贷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2009年,红岭创投在深圳成立,所有人友信集团旗下企业的所有者信用于年5月成立,但年网络金融的热度,将p2p网贷领域带入了越来越多人的视野。

但是,领域的迅速发展,给众多投资者带来了损失,如非法设立资金池、网贷企业筹资用途、非法自融、设立伪标等,市场急需监管。

“欢迎来到导演”

与大多数p2p网贷公司不同,摄影信贷在成立之前一直坚守在线模式。 据采访,拍卖贷成立之初使用在线模式的理由之一是规避法律风险,如非法集资的法律禁区等。

“我们请企业的另一位合伙人胡宏辉来,是因为胡宏辉是律师出身,自成立以来也只做信用中介,不参与在线业务。 ”张俊说。

从拍卖贷来看,线上模式更符合未来p2p领域对快速发展的监管要求,便于p2p公司专注于平台和运营管理,纯线上有利于大数据的应用。

“互联网具有营销效率高的特点,贷款对象下沉至三四线城市,线上模式降低交易价格,对贷款双方来说都是透明高效的模式。 ”张俊说。

在线模式的意义不仅如此。 今年年初的107号文,首次从官方的立场确定p2p“影子银行”的身份,将来将纳入监管范围。 本金支付、担保提供、资金池模式也是监管要点完善的对象。

张俊说,在这几年的坚守下,他看到了进入正规快速发展的希望,拍卖贷不仅不怕监管,而且“欢迎”监管。

在提到p2p的具体监管时,张俊认为市场会选择而不是鼓励在线模式或拒绝在线模式。 p2p的本质还是资金通道。

18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张俊认为,从监管层的观点来看,p2p领域也可以发挥市场作用。

“当我们评估未来并监管整个p2p领域时,可能会用负面清单的方式来规定什么不能做,什么红线不能碰。 ”张俊说。

在监管方法上,张俊评估可能和第三方支付一样,都有牌照。 对于想继续在p2p行业工作的企业来说,需要取得这个牌照。

在张俊看来,监管的核心是真实的新闻披露,在未确定的监管和法律法规出台之前,必须要求p2p公司披露真实风险、逾期率、坏账率等新闻、借款合同的真实性,以及与交易相匹配,才能进行担保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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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的注意

互联网金融的“注意期”有多长

每次记者从成都发到江林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企业董事长吴炎明确表示:“关于规范网络金融保险快速发展,比较有效地防范风险的建议。” 提案草案涉及建立较为有效的网络金融监管体系、探索设立网络金融投资保障基金等四个方面,并不局限于保险业——这可以说是“两会”期间网络监管话题初露端倪。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在“两会”召开之前,代表、委员也计划到一些p2p企业进行调查,提出互联网金融相关监管议案和建议,可以预见互联网金融监管话题的下一轮热度。

事实上,自去年10月以来,p2p网络贷款行业频繁暴露风险后,“监管”就被业界挂在嘴边。 而且,担心监管会抑制创新的声音也层出不穷。

在记者看来,创新当然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属性之一,但这并不能成为“监管套期保值”的理由。 监管套期保值是什么? 这意味着利用监管标准不同和模糊的地区,选择按照相对宽松的标准开展行业,降低监管价格,获得超额收益。 以互联网金融提供的支付、放贷等服务为例,实际上从以前开始金融机构就提出了同样的支付服务和贷款业务,为什么监管会有所不同的建议? 最近,围绕互联网“○○宝”之类的理财产品的赞成与否,更将这场争论推向了顶峰。

“网络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企业主动“求监管””

监管公平也体现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内部。 在准入方面,设置较高的门槛是否能客观地帮助首发者过度形成寡占结构? 但是,如果不设置或设置低门槛,能否改变目前玉石混乱的现状? 在业务界面上,确定的边界有助于领域的有序经营,但会抑制创新吗? 如果以创新之名模糊业务限制,各种“擦边球”对合规经营者明显不公平……

“网络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企业主动“求监管””

为此,央行密集开展了各种网络金融调查和座谈,但实际措施还停留在行业各种猜测上,态度较为谨慎。 事实上,央行副总裁刘士余表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评估互联网金融缺乏足够的时间和数据支持,以保持一定的关注期。

是怎么破题的? 已经引起激烈争论的网络货币基金组织和风险不断暴露的p2p网贷,都是可行的切入点。 最近,监管的首发可能响彻了“婴儿军团”。

标题:“网络金融风险引争议 P2P企业主动“求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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