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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记者的本金从北京出来时

从3月1日起,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由国家发改委批准通过。

国家发改委今天( 2月10日)公布了国家发改委通过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项目招标、核准、后期监管等确定要求,自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发改委要求,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及需要区域间、部门间、行业间统一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其中特别重要的项目由国家发改委核可国务院批准。

除此以外的项目,根据所属关系,经中央有关部门批准后,抄送国家发改委即可。 根据规定权限和手续批准的项目,国家发改委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统一安排中央预算内的投资。

发改委在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中,特别强调了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发改委、财政、审计、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对直接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核投资概算的,由发改委限期修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对提供虚假情况骗取项目审查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行为,发改委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依法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

标题:“发改委: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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