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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雅洁从北京出发

7月9日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修订后的《国家核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将适用范围从原核电站扩大到所有各种核设施,细化应急响应环节。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核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辐射后果的影响范围,核设施核事故的应急状态分为应急待命、现场应急、现场应急(整体应急),分别为ⅳ级应答、ⅲ级应答、ⅱ级应答、ⅱ级应答。 核设施的紧急情况分为四级。

当天,国家核事故应急办公室副主任姚斌在接受党报采访时表示,新修订的《国家核应急预案》具有非常强的对照性。 其中国家核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何时启动,如何联动; 在什么情况下省级领导必须进驻地方核应急指挥中心,在什么情况下国务院领导应该坐镇国家核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等方面的规定非常具有可操作性。 ”

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全球约有435座核电站在运转,它们每小时可提供约37410.8万千瓦的电力,占全球总发电量的16%,足以使200瓦洗衣机日夜持续运转21.35万年。

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中国国家核电站事故应急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从原来的18个增加到24个,设立商务部、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单位和部门这一省级核应急组织的省、市、自治区也从12个增加到16个。

在紧急情况下,这些单位和部门将保证商品流通顺畅,能源供应充足,承担农产品、出入境人员和货物核辐射检测、外部地震情况监测、海峡两岸信息表达等业务。

标题:“国务院公布核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核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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