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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胡健从北京出发

昨天( 5月27日),审计署发布的对全年5条高速公路竣工财务结算草案的审定结果公告显示,在概算执行方面,个别项目存在超出概算投资的问题。 在建设资金的采用中,各个项目对建设资金的挪用和施工单位的票据审核不严格,存在着将虚假发票作为财务凭证入账的问题。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阅读审计公告后发现,除上述案例问题外,具有共性的问题还有招投标违规和多结算工程资金。 据记者统计,上述5条高速公路中,458个子项目未公开招标,涉及金额26.24亿元。 另外,还存在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共多结算3.1582亿元的工程款。

458个子项目未投标/

进行结算考核的5条高速公路,从包头到茂名高速公路安康到毛堤,从同江到三亚高速公路广州绕行公路南,从同江到三亚高速公路长春到珲春支线江密峰到珲春,从重庆到长沙高速公路彭水到黔江,从泉州到南宁高速公路石城到吉安。

违规招标是这五条高速公路建设中的通病,涉及金额也很大。 据记者统计,5条高速公路中,458个子项目未公开招标,相关金额26.24亿元,招投标方法多样。

在对同江-三亚高速公路长春-珲春支线江密峰-珲春区间竣工财务结算草案的审核中,发现在江珲高速工程实施过程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166个施工、设计、监理、采购合同项目,相关金额20.51亿元。

在该江-三亚高速公路广州-环城公路南段竣工财务结算草案中,公路施工企业在工程实施中,未公开招标拆除62条电力、通信线路和部分技术咨询合同项目,相关金额为2.53亿元。

根据评标公告,公路施工企业因对投标单位资质预审不严格,邀请不符合条件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企业参加投标中标。 相关金额为1亿1700万元。

在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的建设中,重庆高速集团在工程实施中未按规定公开招标184个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采购合同项目,涉及金额1.44亿元; 土建工程招投标工作中,投标文件的销售期限为2天,最后招标补充遗嘱提交后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8天,均短于有关规定要求的5天和15天期限。

一位从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多年的人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按规定建设工程应当实行招标,但在实际操作中,只有部分工程进行了公开招标。 第一是利润低,工程透明度高的项目。 许多项目直接招标,由建设公司与承包公司直接就建设项目进行协商,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工程款3.16亿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阅读审计署发表的报告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 这5条高速公路都涉及工程款结算问题,共计3.1582亿元的工程款结算较多。

其中,涉及金额最多的是重庆至长沙的高速公路彭水至黔江,根据该高速公路竣工财务结算草案的审定公告,重庆高速集团多结算工程款1.02亿元,涉及44家施工公司。 另外,其他4条高速公路也存在多结算工程款的问题,金额均为数千万元级。

在某个项目中,由于建设中的工程费等上涨,有时必须多支付工程价款,但也存在工程量激增导致工程价款结算金额高于合同金额的问题,暴露出项目行业负责人的管理不严格,监理审查不严格

发现在大多数情况下,被结算工程款的企业也同样涉及违规分包等问题。 例如,包头至茂名高速公路安康至毛堤区间共有17家公司被结算工程款,6家公司参与违规分包问题,违规分包问题公司中有4家与结算工程款的公司重叠。

鉴定概念中的违规分包,是指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或者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规定。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估算超估算、预算超估算、决算超预算”也是老毛病。 在此次评选中,安毛高速估算金额达到31亿多,占估算投资的40%。 黔高速超概算11亿多元,占概算投资的20%,江珲高速超概算7200万元。

标题:“审计署:5条高速路458子项目未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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