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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五一节,人们再次聚焦于劳动者权益保护问题。

今年是我国劳动法颁布实施的第18个年头。 将法律与现实对照,规定的劳动者权益保护条款虽然在前不久,但在实际执行中常常被削弱、变形、“忽视”。

“加班”改为“值班”以补偿工资“捉迷藏”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劳动者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当支付工资的150%以上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就业,且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的200%以上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假日安排劳动者就业的,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哪些被漠视的条款”

【落实现实】“五一”前一周,在上海从事行政工作的何慧接到通知,在单位安排了节日值班。 同时,按照多年的惯例,没有加班费和替补。 去找领导谈话,领导甩了一句话:“值班是员工的义务,和加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

休息日不仅仅是“想休息不能休息”,“保证星期六不休息,星期天不休息”的人也不少,“双休日”变成“单休”和“全天候”也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上海金融官员齐磊表示,他们这一行人竞争激烈,周末休息基本奢侈,下班最早也要在晚上10点以后。 在“忙碌的季节”每周必须工作80个小时以上,很多同事都带着寝具住在职场。

“劳动法:哪些被漠视的条款”

[专家评论]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兴:“加班”改为“值班”,就是偷梁换柱,表面上看守,实际上拒绝执行。 有些单位节日值班无可厚非,单位只需要支付值班补贴。 例如保安。 但是,明明是加班,也叫值班,不合适。 值班和加班的区别是“是否工作”,值班期间工作的,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双倍报酬。 但是,实际上由于加班费的争议而被提交法庭的诉讼非常少。 大多数工人都有一种懦弱的心理,不想因为这个“小钱”而激怒上司,也不想丢了工作。 这也是不畏惧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根据。

“劳动法:哪些被漠视的条款”

控制社会保障金的缴纳,浪费社会保障金的员工的救生费减少

【劳动法规定】第七十条:国家快速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生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援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执行现实】“企业破产,在3到6个月的试用期内,发现企业没有缴纳社会保障金,我们的“救命金”就没有了。 ’最近,海南优美内衣有限企业的员工发现,该企业1992年至1996年间,泄露了近1000名员工的社会保障金。 对此,漂亮的内衣企业回应称,试用期内员工雇佣因季节差异较大、流动性强而发生漏付款。

在一些公司、公司,社会保障金拖欠或遗漏的情况屡见不鲜,引起了“从职工工资中减少社会保障金,就能提高月收入”的幻想。 事实上,职工养老、看病等救济金减少了保障,填补了未来生活中隐藏的危险。

[专家评论]海南省劳动监察总队队长余干珠(公司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现象比较常见,与日益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相比,公司的社会保障管理现状不容乐观。 有些公司为了节约人工费,根据缴费最低基准线缴纳或不缴纳。 这样,职工每月扣除的社会保障金就会减少,但根据社会保障,“多支付”,职工退休后的养老待遇也会大幅恶化。 当然,员工会吃大亏。

“劳动法:哪些被漠视的条款”

女职工怀孕必须提前“申请”产假,被迫上班

【劳动法规定】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人实行特别劳动保护。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以上的产假。

【现实执行】近日,江苏省高邮市第二中学规定,准备怀孕的女教师应在一学期前书面申请,校长签字后方可怀孕。 否则,除了无法享受正常的生育津贴外,还将面临取消先进称号等“处罚”。

尽管此事被上级叫停,但如何保证女职工基本权益的争论仍在继续。 刘莹玲是安徽安庆的新妈妈,产假到第三个月,单位大小领导纷纷“探望”,潜台词是“该上班了”。 尽管万般不愿意,她还是提前半个月结束了产假。 她想给孩子母乳,但是以前同事争取过喂奶时间,领导很生气。 “刚刚请了产假,还有喂奶时间吗? 异想天开! ”想到这里,刘菁玲在上班前狠下心来给孩子断了奶。

“劳动法:哪些被漠视的条款”

[专家评论]甘肃省妇联权益部部长王霞德(生育权是女职工特殊重要的基本权益,用人单位的内部制度不得凌驾于法律规定之上,以任何“就业需要”“内部规定”侵害女职工的生育、产假、哺乳权利是不正当的。 说白了,公司领导不善于守法,人为地不恰当地扩张了公司的权力。 对这种行为,除依法进行纠正外,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权力监督管理和规范。

“劳动法:哪些被漠视的条款”

劳动合同减少的情况下,工伤认定保证什么?

【劳动法规定】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

【落实现实】木工唐锡贵9月在工地摔伤,经司法鉴定被认定为十级残疾。 海南省第二建筑施工企业赔偿他受伤引起的误工费、残疾赔偿金3.8万多元。 但是,唐锡贵与海南二建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海南二建认为应按工伤保险待遇赔偿14万多元,并以诉状诉诸法庭。

去年年底,海南省高院裁定,唐锡贵为承包商招聘的兼职,与承包商形成个人雇佣关系,未与海南二建签订劳动合同,也无劳动关系,以工伤赔偿为由不成立。

在一些岗位上长时间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会给员工“有无合同、发生工伤等上司照常负责”的幻想。 但是,在真正的“摊牌”之后,结果却大不相同。

[专家点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关系系主任乔健(签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事故发生后要求工伤赔偿的先行手续,根据建筑工地特有的承包商制度和建筑企业自身的空壳体化,贯彻劳动合同制度 在发生工伤事故的情况下,如果公司逃避雇佣主体的责任,就容易导致劳动关系的不稳定。 住、安监、人社等部门要建立多部门联动就业机制,加强对建筑工地的动态监管,加强对违法雇佣公司的处罚力度。 分领域工会加强对建筑业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增进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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