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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深圳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宋丽萍10日表示,新三板品牌企业大致可以申请转型为创业板和主板市场,但应满足一定的规范要求。

宋丽萍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代表委员的记者招待会上如上表示的。

宋丽萍认为,申请跳槽的企业必须满足一定的挂牌年限、一定程度的股权分散度、企业管理和新闻发布等规范要求。

“新三板公司在板交易所上市,不通过发行审查。 为了不进行监管对冲,上市公司、退市后重新上市的公司、借壳上市的公司这三个主要财务标准应该大致一致。 ”宋丽萍说。

关于投资者保护问题,宋丽萍表示,为了提高股价操纵的效率,建议司法部门在股价操纵方面做出特别的司法解释。 她还建议,扩大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除虚假陈述外,投资者因内幕交易、市场操作、资金占用、违反约定等违法行为提出的民事赔偿诉讼也应纳入证券民事诉讼案件的受理范围。

与新问题形成对比,宋丽萍表示,深交所今年将开展“控制新公司炒股”专项行动,将年来具有代表性的新账户炒股,一对一发放给相应会员,做好风险预警教育,推进与会员客户优势相适应的新账户分类和风险预警长效机制的建立

在回答记者关于创业板是否调整公司筛选标准的提问时,宋丽萍建议创业板扩大领域覆盖范围,称创业板市场发行标准也有一定的优化空之间,这需要修改相应的规则。

标题:“深交所总经理:新三板转创业板财务指标等同借壳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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