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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水电费和运营费用。 其中,规模化猪、蔬菜等生产的水、用电负荷与农业价格相同。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用电、燃气使用、热力使用与工业价格相同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摊位费收缴标准降低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征收税和房产税今年起免征,期限为3年

“流通十大“减负”措施出炉 农产品最受益”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事业方案》(以下简称《事业方案》),明确了10项措施将降低流通费用。 具体包括: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水电费和运营费用,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的收钱,加强零售商对供应商交易的监管,完善道路收钱政策,加强积分领域的价格和收钱监管。 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力度,完善财税政策,保障必要流通领域用地,便利物流配送,建立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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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各地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米袋”省长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责任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事业计划》顺利实施。

去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分两次专门讨论流通问题,出台了《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快速发展的意见》,探讨了降低流通费用的政策措施。

这次的《事业方案》明确了降低流通费的具体实施方案。 其中,与降低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措施相比,占有相当大的分量,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流通环节为“负”,农产品最为受益。

连接田地的头和老百姓的餐桌,〈! -Keyword---->; <; ! //Keyword---->; 农产品的价格<; ! -Keyword---->; <; ! //Keyword---->; 影响非常广泛。 有专家表示,农产品加工、运输仓储、流通过程受农村物流体系相对薄弱等因素的影响,农产品流通过程中物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物流价格在农产品价格结构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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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降低农产品流通方面的费用,无疑是深化流通行业改革的途径。 《事业方案》提出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水电费和运营费用。 规模化猪、蔬菜等生产的水、用电与农业价格相同。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是用电、用气、用热、与工业价格相同的。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水,在按要求简化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在未简化实行非居民用水价格分类的地区,按照工商业用水价格中的低标准执行。 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与工业用电价格相同。 鼓励商业用水、用电和工业价格相同。 以上措施将于年6月30日前实施,与工商业用电同价的措施将与销售电价调整同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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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要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入,严格执行生鲜农产品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清理经营权承包费,加强价格调查核算,降低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摊还费收取标准。 政府投资建设或控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社区菜市场收钱、执行政府指导价,是地方政府根据保本微利大致从低核定取钱的标准。

在税收方面,开展农产品增值税收入退税试点,完善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继续对生鲜农产品从生产

除了降低农产品流通费用外,《就业方案》还在许多方面提出了降低流通费用的具体措施,如加强对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的监管,加强积分领域的价格和收钱监管,保障必要流通领域的用地等。

根据《事业计划》,深入推进收钱道路的特别清扫,降低高车辆通行费收钱标准。 抓紧修改《收钱公路管理条例》,完善通行费形成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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