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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农业农村发布《全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切实履行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研究、试验、制种、经营、栽培、加工和进口等行为  

《方案》强调,监管要抓住要点,突出春耕准备、秋收冬种、制种销售种等关键季节。 强调研发公司、育种公司、加工销售公司等重要对象东北粮食产区、西北西南种子生产基地、南繁试验基地和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基地等重要地区。

在此之前,2019年12月30日,农业和农村科技教育司发布了《慈KJ H83等192个转基因植物品种命名公示》,计划向192个植物品种目录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包括2个玉米品种和1个大豆品种。 据新闻报道,沪深股市种植业板块元旦前后出现涨停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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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基因植物种子的安全问题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国家学院特聘教授、中国特色镇快速发展秘书长、北京绿色设计促进会副会长薛红星近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玉米、大豆等食用性为主的转基因农作物的应用,涉及粮食安全、人民健康,要突出安全性问题

我国《种子法》规定,转基因植物品种的选育、试验、鉴定和宣传必须进行安全性评价,采取严格的安全控制措施。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跟踪监督管理,及时公告转基因植物品种审定和宣传的新闻。

另外,销售转基因植物品种的种子时,必须用明显的复印件表示,并提示采用时的安全控制措施。

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内转基因农业品种的试验育种、栽培都有严格的监管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体都不得擅自个人进行转基因品种的栽培。

生产经营转基因植物的种子、家畜、水产苗种,必须分别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种子、家畜、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

之所以如此强调转基因生物安全性的重要性,是因为关系到中国的育种安全。

以海南南繁育种基地为例,一位行业专家表示,南繁育种基地规模在20万亩以上,每年有数十万份材料聚集在这里。 转基因材料污染常规材料,将对种子公司和科研机构造成重大损失。

未经正规转基因安全评价和鉴定的转基因材料进入育种过程后,将在点扩散,更多的测试组合和衍生品带有转基因成分。 这样的恶性循环,转基因材料在极短的时间内污染了育种家宝贵的骨干材料,影响了我国玉米育种和玉米的生产安全。

事实上,农业和农村多年来一直在印刷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方案。 本次《方案》对研究试验环节、南繁试验环节、品种区试注册环节、种子生产经营环节、进口加工环节的监管进行了规定。

作为研究试验的一部分,《方案》要求对研发机构进行全面检测,中间试验是否依法上报,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是否依法上报,基因等新育种技术研究,中外合作转基因生物研究是否依法进行?

作为南繁试验的一部分,要求在南繁基地开展全覆盖检测,提高抽检密度和频率,私自开展转基因生物试验和繁殖行为,坚决根除违规试验和繁殖材料。

根据《方案》,种子生产经营机构要加强制种母本和种子来源的管理,建立健全档案,跟踪来源和流程,严防转基因种子的非法生产经营。

此外,必须对种子公司育种材料和相关育种基地开展转基因成分检测,严防非法转基因育种。 对制种基地开展网络调查,开展早期调查,抓紧种子出田前和苗期检查,在春耕备前和种子收获期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严防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市场。 对种子市场、经销商进行转基因成分抽查,加强抽查,严查转基因种子违法销售。

“农业农村部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严防非法育种,加强进口流向管控”

2019年2月18日,农业和农村科技教育司通报了10起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行为的解决情况。 其中7起涉及转基因玉米,这7起涉及转基因玉米种子的生产经营,2起涉及转基因玉米的非法育种。

《方案》还强调对进口加工环节加强监管。 要加强对海外业者、国内业者、加工公司的“三位一体”考核,加强对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流失的管制。 严格调查装卸、运输、加工中安全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全面核查产品采购、加工、销售过程的文件记录,确保进口农业转基因生物全部用于原料加工,严禁改变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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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农业农村部强化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严防非法育种,加强进口流向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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