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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依法执行职务过程,有如此标志性的事情,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扬。

年7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并就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提出了专题提问。 这份备受瞩目的报告反映了目前各地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贯彻实施的现状,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这次常委会的成功,充分体现了人大执法检查的威力。 人大执法检查是“法律巡视”,是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保证法律得以比较有效地实施的“剑”。

这次特别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想法是什么?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发现了那些问题? “法律巡视”兵器如何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日前,程立峰全国人大常委会、程立峰全国人大环资委员就大家关心的话题,接受了《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

程立峰向记者表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执法检查是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关键。

此次执法检查由栗战书委员长担任组长,分为4个检查组,栗战书委员长、王晨副委员长、沈跃副委员长、丁仲礼副委员长带队赴河南、内蒙古等8个省(区)实地检查,检查组深入26个地级市 并委托其他23个省级人大常委会进行自主检查,实现执法检查的“全面覆盖”。

关于召开常务委员会会议的想法,程立峰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经党中央同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提问,并作出相关决议。 目的是用实际行动学习贯彻习大大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党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人大力量,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年间:法律巡视“利剑出鞘”,守护绿水青山”

图片来源:本公司

这次执法检查具体发现了那些突出的问题吗? 程立峰表示,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执法检查报告显示,结构污染问题突出、部分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不到位、大气污染监管制度落实不到位、主要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亟待加强执法监管和司法保障

这些问题反映在法律方面,第一是三个不完善。 一是有些公司的责任没有充分履行。 二是部门监管不到位;三是地方政府不能履行职责。 根源在于执法“粗糙灵活”,法律责任得不到落实。

强力的“法律巡视”也离不开“回顾”。 对此,程立峰向记者介绍说,2019年2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将听取和审议国务院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解决的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情况、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状况制度正式“落地”,是2019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

年12月,中共中央成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印制了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 年10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国务院关于年度金融公司国有资产的特别报告》。 这是国务院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家底”,并向全体人民提交了涵盖各级各类国有资产的“谅解备忘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一年间:法律巡视“利剑出鞘”,守护绿水青山”

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调查室主任张永志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详细介绍说,通过一年的业务,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报告制度、就业机制基本建立。 初步建立了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人大之间横向和纵向业务的协调与联系机制,从报告、审议监督、有问题的改进说明责任各环节形成了较为有效的联系工作流程。

二是移交了首批国家国有资产“谅解备忘录”。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首次全面报告国有资产“家底”。 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对凝聚民心、建立信心起到了非常好的效果。

三是明确了问题,达成了共识,增强了责任意识。 通过报告、调查、审议监督,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事业的建议,形成了进一步推进改革的共识。 不断巩固管理和监督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了落实党中央改革决策部署的信心和觉悟。

四是推进了国有资产管理的公开透明,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更好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也观察到,目前在一点上比较国有资产监管方法,包括质询、用户提问调查等多种法定监管方法等,逐渐多样化。

今后,这样的方法会在更大范围内宣传吗? 针对记者的有关问题,张永志指出,国有资产监督是人大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栗战书委员长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讲话中,对人大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强调要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使用人大监督法规定的监督形式。

据了解,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对本市国有资产若干问题组织进行了用户问卷调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一把手”,备案审查制度近年来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 正好在过去的一年,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也提交了满意的成绩单。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9年11月底,制定机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提出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12397件,其中行政法规755件、省级地方性法规6083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3519件、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995件。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基本实现了应有的。

而这一年,对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的监督,成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的突出亮点。

据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副主任田燕苗介绍,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有关方面,要求对生态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整理工作,在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整理中发现1029部法规存在与上级法不一致等问题。

“截至去年12月底,共有514项修改、83项废止,432项地方性法规修改、废止工作纳入立法工作计划。 ”田燕苗表示,这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是今年监管的要点,法规备案审查室将总结要点督促落实。

(封面照片来源: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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