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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下午,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审稿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说,此次审议距离上次审议还不到70天。 记者也从会议现场获悉,此次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对以往社会普遍关注的个人所得税征收与减免范围问题进行了对比修订。

例如,关于各界关心的此次综合收入中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能否得到一定程度的税负优惠,有常务委员和专家主张稿酬所得需要长时间的智力投入,对税负应给予一定的优惠 有提案指出,对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要体现量化征税、净所得征税的大致情况,必须在扣除必要费用后计算收入额。 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采用该意见,建议第五条第二款编撰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去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以70%计算。

“个体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多项所得享受税负优惠”

并且,草案第五条对专项附加扣除作出规定的,居民个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有关方面为了发扬尊老爱老以前传下来的美德,充分考虑到我国老龄化进程日益加快、工薪阶层独生子女家庭多、赡养老人负担重等现实情况,也建议对赡养老人的支出进行税前扣除 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经过研究,建议采纳这一意见。

“个体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多项所得享受税负优惠”

另外,草案二审稿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比较确定,个人将其所得捐赠给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标题:“个体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二审稿:赡养老人支出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 多项所得享受税负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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