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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李可愚记者胡健经过陈旭

作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监督职能的“一把手”,备案审查制度近年来不仅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而且成为本届全国两会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和代表委员热议的“关键词”。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在本届两会的各项议题中,经常提到备案审查制度及其密切相关的各个文案。 有关主管部门不仅要在两会之间密集发布备案审查成绩单,出席两会的代表委员也要踊跃提出各项建议和建议,更好地实现备案审查这一法制统一和维护人民权益的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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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编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实务报告》。 该报告出现了十二届全国人大五年履行宪法监督职责,健全备案审查制度的详细复印件。

报告指出,要落实备案审查联络联动机制,制定备案审查实务规程,建立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新闻平台,必要事项、准备必要事项、有错误一定要纠正。 首次听取审议备案审查的实务情况报告。 ”

“五年来,受理申请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有四千七百七十八份,每份自主审查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地方性法规进行集中专项审查,认真审查公民组织提出的一千五百二十七份审查建议,审查中发现有抵触法律或不妥当问题的,

针对这五年备案审查一直关注这些行业的重要话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安标在12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第一个方面是市场经济活动、公平竞争规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个方面是关于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的规定。 第三方面,关于婚姻家庭、劳动者雇佣等的规定,例如去年以来,收到了大量比较婚姻法司法解释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负担规定的审查建议。 第四个方面是关于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行政措施等的规定。 ”

““备案审查”成两会热议话题 代表委员呼吁对“不交罚款不予年检”等进行审查”

关于许安标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到的《婚姻法司法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负担的规定》的相关内容,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辽阳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王家娟反映,在她担任代表职务的过程中,许多普通民众配偶瞒着自己借钱,离婚后,法院 其依据是最高法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 根据该条文,如果夫妻一方不能证实借款是另一方的个人债务,就必须咽下“共同债务”的苦果。

““备案审查”成两会热议话题 代表委员呼吁对“不交罚款不予年检”等进行审查”

在收到全国各地大量来信称婚姻法司法解释有问题后,王家娟半年来与相关专家和法官合作,随后形成了审查建议。 另外,近千项审查建议陆续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机构。

在各方努力下,年1月17日,最高法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合理分配举证责任,确定不应当让未清偿债务。

相关备案审查成绩单的发表,在两会之间也引起了全社会的热烈讨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除了对相关考核工作表示赞许外,还观察到出席两会的众多代表委员向大会踊跃提出议案、建议、建议,协助今后进一步开展备案考核工作。

全国人大代表郑坚江长期以来一直关注备案审查制度的落实和完整性。 的全国两会上,他就乱发“红头文件”的弊端提出了比较性的建议,建立了健全人大“红头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提出了清理不规范的“红头文件”。

今年的全国两会继续关注与备案审查相关的议题。

近几个月,社会上对现行交通管理部门规章“不交罚款不接受年检”的相关规定及其上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不设置附加条件”的相关规定不符合的问题争论颇多。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郑坚江以“不交罚款不接受年检”的规定违反上位法为案件依据,建议大会加快清理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部门规章制度。

在建议中,郑坚江指出,要理顺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部门规章制度,“完善的备案审查制度和纠错机制”是重要手段。

他建议,在全国人大建立统一备案审查新闻平台的背景下,合理引导市民,组织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审查建议。 平台统一化、申报电子化、整个流程加快,有利于降低制度门槛,鼓励法律监督。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对此也寄予很高的期望,在与媒体的采访中,他表示希望相关方面对行政乱收钱等现象进行合宪性审查。

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发现,“合宪性审查”是指审查可能违反宪法规定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国家机关履行宪法职责的行为,纠正发现违宪的问题,维护宪法权威。

合宪性审查和备案审查的关系是什么?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备案审查室主任梁鹰这样解释道。 “备案审查将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

他说:“合宪性审查是宪法监督的必然要求和必要方法,备案审查是宪法监督的基础和着力点。 两者虽然审查的主体和对象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保证中央令行的禁止,保障宪法法律的正确有效的实施,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尊严,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

目前,备案审查相关工作已经取得良好开端,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如何继续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这是目前代表委员和整个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

对此,梁鹰此前在与《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的采访中表示,我们过去多关注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两高司法解释,少关注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正是这两类数量最多、最直接关系到市民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 今年要对这样的规则进行审查研究,重点是纠正这样的业务。

根据立法会九十六条的规定,有关机关有权撤销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但是,目前还没有出现使用撤销权的例子。

对于媒体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的相关问题,许安标表示:“我们也对制度设计做出了相应的安排。 如果“附属机构”拒绝撤销怎么办? 也可以在委员长会议上提出议案,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后取消。 如果有这种情况的话,制度上也有安排。 ”

梁鹰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取消权力行使,镜子挂得很高,随时都有可能掉落。 今后,不排除这个(取消规范性文件)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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