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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表了《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推进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提出,通过扩大资金支持、落实价格政策、实行差别信贷等多种措施,必须依法有序退出能源消费、环保、安全生产不达标、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和报废等生产能力。

《意见稿》指出,近年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基础上,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领域为要点,通过完整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标准实施,推进法治化、市场化产能退出机制的建立。

中国经济交流中心新闻部副部长王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盈利水平是促使钢铁、煤炭等领域产能脱钩的突破口,在下半年盈利无法持续改善的前提下,供给侧结构改革进程加速落地,过剩产能加快“清算”,

兰格钢铁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表示,从总体上看,解决钢铁、煤炭领域过剩产能的大致是“市场紧张、企业广告主体、地方组织、中央扶持”。 从具体路径来看,压缩库存和抑制增量是首要的。 其中包括以更严格的安全、环保、质量、能耗等标准,依法引诱公司退出落后产能,通过兼并重组、转型生产、转移改造等方式自行退出产能。

“公司盈利水平是去产能突破口 将实施差别信贷”

王军认为,淘汰落后生产,可以缓解市场过剩生产带来的压力,改善公司无序竞争的局面,提高公司的生产经营效益。 此外,公司在失去生产能力的过程中,将提高整个领域的竞争力。

此外,《意见稿》指出,实行有持股控制的金融政策,将解决过剩的生产能力,实施并购重组,对有前景、比较有效的公司,基于风险控制、业务可持续性,加大信用支持力度。 敦促尚未按期退出生产能力的公司严格控制新信用,减少库存贷款,从融资上尽快退出生产能力。 运用市场化手段妥善处置公司债务和银行不良资产。

标题:“公司盈利水平是去产能突破口 将实施差别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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