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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公布了城镇化用地“新十条”,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合理布局、完整住宅用地供应政策等分类措施。 国土部有关人士表示,“新十条”的目的是使国土资源在诉求新型城市化用地、释放内需潜力、提高城市化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重要意义,有效期比较5年。

“国土部:特大城市中心区大体上上不新增建设用地”

《通知》强调,必须合理调整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适当调整建设用地规模,统一配置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优化区域、城乡用地结构和配置,保障新型城市化所需用地。

要加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引导城市建设向资源环境负荷较高的区域集聚,促进串联型、群体型、卫星城市型的快速发展。 必须以城市周边永久性基本农田规划为规划调整完整的重要文案和前提,优先划定。 要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车辆”,加强规划的协调联系,推进市县“多管齐下”。

“国土部:特大城市中心区大体上上不新增建设用地”

与土地利用规划相比,《通知》强调,要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快速发展为目标,把新的建设用地规划向中小城市和有特色的小城镇倾斜,向快速发展潜力大、人口众多的县和要点城镇倾斜。

除了生活用地和公共基础设施用地外,很少计划在超大型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中心城区新增建设用地。 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规模建立与农业转移吸收人口定居数相结合的机制,与重复人定土地、土地随人迁移大致相同,配合有关部门,按照上一年度城市定居人口数量和新增用地的标准,合理明确城市建设用地增长规模,通过农村转移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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