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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彪

在环境保护新常态下,一些地方公司陷入了快速发展的不自然状况。

今年8月,环境保护部发布了上半年环境监督管理法执行的《成绩单》,责令停产的15839家、9325家、罚款23227家。 取缔违反环境的力量空前。 曾经的纳税人、招商引资的“甜水”、政府扶植的对象,都是因为环境问题,有点公司被逼到了“悬崖边”。

公司前期投入、带来的失业问题、存在的会计问题等都给封闭式公司带来了阻碍。 而且,公司之所以迅速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事业,也有其历史原因,但真的是公司完全买单吗? 对有环境问题的公司来说,关闭它是最好的应对方法吗? 公司能适应新的环境保护推进节奏吗?

带着诸多问题,《每日经济信息》(以下简称nbd )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

nbd :一点环境违法公司之所以长期存在,不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吗?

宋国君:首先,公司在地方上的快速发展一定会受到当地政府部门一点点政策的影响。 在经济快速发展、税收、就业等因素下,地方政府前期引进了许多公司。 对这些公司的环境保护法执行的尺度也很宽松。 这样的历史问题是由不同的经济快速发展阶段引起的。

不仅是历史问题,也存在环境保护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管理不善的问题。 我们国家在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案等方面十分细致,没有具体制定,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地方。 其中,越来越多的表现在环境保护工作者的“人为”问题上。 也就是说,如果环保工作者被认真逮捕,环境执法变得严格,环境问题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有所好转。 如果执法松懈,当地的环境问题可能会变得严峻。

“宋国君:  执法不严致环保违法长时间存在 需为公司整改留时间”

事实上,环保公司已经存在很久了,但客观原因还是管理问题。

nbd :进入今年以来,环境保护法的执行明显变得严格了。 公司表示了有点不适应,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宋君:进入今年以来,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境执法的形势变得紧迫起来。 只要是根据相关法律执行的话,就应该鼓励和捍卫这样严厉的执法。 以前可能是环境执法比较松,但突然变得严厉之后,公司面临的环境压力明显变大,公司可能没有做好准备。 在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下,面临着被迫关闭的命运。

发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责任并不完全在公司,环境保护部门也有责任,但为什么至今为止环境执法不宽松,不维持连续的高压态势呢?

nbd :由于环境问题,许多公司被迫限制生产,停止破产,这不是解决环境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吗?

宋国君:实际上,环境保护管理从原来的不合理变得合理,执法从松到紧,公司也需要适应程序,应该给公司一定的整改时间。 公司关闭、停产等措施,直接带来雇佣问题、公司投入价格难以收回、公司债务偿还困难等。 如果只是关闭、停产,自然会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也会导致平衡问题。

首先,对普通的环境违法公司进行警告,规定公司的环境改善期间,如果还没有达到,我想会进行严厉的处罚。 当然,对于危害稍大、恶意违法的公司污染行为可以直接关闭,但这部分毕竟是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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