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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 7月14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金融机构、主权财富基金)以下、 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为进一步提高投资银行间市场的效率,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银行间市场,备案完毕后,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长期以及利率互换、长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 此外,相关海外机构的投资者可以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境外机构投资银行市场试点转备案 投资规模自主决策”

与以往的试点政策相比,境外机构的投资资格由审批变为备案,投资额也由审批变为自主决策。 这与央行此前发布的《人民币国际化报告(年)》的指导方针相一致,该报告指出,央行将取消境外央行类机构投资境内银行间债市的限额限制,允许境外央行类机构自主选择人民银行或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资银行间债市

《通知》中,央行要求,相关海外机构投资者作为长时间投资者,基于资产保值增值的合理需求开展交易。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双方的对等性和宏观审慎要求管理相关海外机构投资者的交易行为。 相关海外机构的投资者应当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 委托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的,应当签署结算代理协议,并根据相关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备案。

“境外机构投资银行市场试点转备案 投资规模自主决策”

近年来,境外机构对银行间债市的投资日益活跃,去年宣布,允许境外央行、港澳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银行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与银行等3种境外机构使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市。 今年,央行宣布将允许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进入银行间市场,另外,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rqfii )机制将于年底上市,允许投资银行间市场

“境外机构投资银行市场试点转备案 投资规模自主决策”

据外管局统计数据,截至年底,qfii方面已有261家境外机构批准共计669.23亿美元的qfii投资额。 在rqfii方面,已经有95个海外机构批准了共计2997亿元人民币的rqfii投资额。

今年以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快,海外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的步伐也在加快。 4月底,央行宣布,批准包括1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 )、10家境外机构、10家rqfii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内的32家机构进入银行间债市。 相比之下,全年获准进入国内银行间债市的海外机构投资者只有34家。

根据UBS证券今年1月公布的报告,数据显示,全年所有投资者的债券托管数共增加约2.8万亿元,其中境外机构托管数达到5362亿元。 如此高的占有率表明,一方面由于大量信用债的主机转移到了上清所,中债数据没有出现,另一方面境外机构对利率产品投资最多。 相比之下,根据上清所的管理量数据,全年海外机构短融和中票管理量仅增长73亿元和99亿元。 该机构预测,未来海外机构银行间债市的活跃程度和市场影响将继续上升。

标题:“境外机构投资银行市场试点转备案 投资规模自主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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