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978字,读完约7分钟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3月20日在农业部网站上获悉,农业部决定在部分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快速发展试点。 试验事业由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主导负责,与农村改革试验区试验事业主管部门合作,组织各试验县(市、区)农业部门具体实施。

试点范围包括4个省市自由选择的县级行政区和3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调查结果表明,黑龙江、山东、浙江、重庆4省市都有实践探索的基础。 这四个省(市)分别选择具有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准入公司条件或具有农户、公司准入合作社联营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拥有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准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试点。 根据农业部等部门批准的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湄潭县的相关试验任务包括土地经营权股份准入复印件。 这三个农村改革试验区都是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验范围(成都市选择其管辖的县级行政区进行试验)。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土地经营权入股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方案的通知

一、考试的意义和大致情况

(一)试验意义

土地经营权准入,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对于丰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功能,深入融合农业产业链上的各参与主体,优化和组合各类生产要素具有重要意义。 开展试点工作,是诱惑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较为有效的探索,是研究处理土地经营权入股可能面临的困难、问题、潜在风险的重要途径。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二)试行大致情况

一个是多次面向问题。 以制约土地经营权准入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问题为焦点,探索解决路径。

二是多次勇于创新。 创造宽松的环境,支持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先行先试,鼓励土地经营权入股相关制度的完善等方面的研究与创设。

第三,多次控制风险。 抑制在试点县(市、区)内部的创新和运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防止土地“非农化”,保护农民等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引发新的社会矛盾。

四是多次探索可复制、可宣传的经验。 以市场为导向,尊重农民、公司、合作社的意愿,不做强制令和特殊事情,探索具有普遍意义的方法。

二、试验范围

(一)四个省)市自由选择的县级行政区。 调查结果表明,黑龙江、山东、浙江、重庆4省市都有实践探索的基础。 这四个省(市)分别选择具有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准入公司条件或具有农户、公司准入合作社联营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开展拥有土地经营权的股份准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试点。

(二)三个农村改革试验区。 根据农业部等部门批准的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四川省成都市、贵州省湄潭县的相关试验任务包括土地经营权股份准入复印件。 这三个农村改革试验区都是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试验范围(成都市选择其管辖的县级行政区进行试验)。

三、考试复印

(一)股票准入职业生涯的各种形式。 探索包括土地经营权加入的公司、合作社在内的多种多样的运营商(股份组织)。 农民可以有土地经营权直接进入公司,也可以在进入合作社、合作公司后进入公司,农民可以有土地经营权、公司和个人有其他因素进入合作社等,优化配置资本、土地、劳动、技术等各种因素,实现一二三产业的 通过试点,挖掘和培育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迅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领先公司、合作社。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二)股份组织的运作机制。 探索土地经营权权利的内涵、经营权评估入股办法等土地经营权入股后的关联方、合作社经营决策机制、收益分配机制、风险防范机制等,以及股份准入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障、公司和合作社的财务公开、监督等事项。 也可以探索“优先股”、“双重资本制”等,降低农民在分享产业增值收益的同时失去土地经营收入的风险。 通过试点,凝聚股权参与方同意的机制,形成股权组织运营的示范章程。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三)政府部门的政策创设。 在县(市、区)内,有关政府部门起草土地经营权股份登记公司、合作社试点管理办法,在当地试点,并在登记前进行风险提示,建立风险判断制度,设立入股保险、风险保证金等救助机制。 通过试点,处理土地经营权入股的相关障碍和问题,提出开展风险控制的政策制度设计,并提出了编撰土地承包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企业法等相关法律的建议。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四、方案申报

(一)申报流程。 试验方案在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试验县(市、区)农业部门具体编制。 试验方案应当先由试验县(市、区)人民政府分担领导审查,经县(市、区)主要领导同意后报送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会商农村改革试验区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后,凭省级农业厅(农委、农村业务委员会)正式文件向农业部申请批准。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二)案文草案。 各考试县(市、区)的考试复印件必须包括本通知考试复印件提交的三个事项。 在此基础上,可以根据当地的现实情况,重点选择部分副本进行要点搜索。 试验方案应包括以下方面。 1 .考试背景(包括基层探索、事业基础等); 2、考试复印件(包括入股运营商、运行机制、政府政策创设等方面,以及具体如何开展考试); 3、预期成果(包括试点单位、合作社示范章程、政府部门规章和机制等); 4、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保障和其他吸引入股的措施) : 5 .时间表(包括具体试点任务的实施周期和时间节点)。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五、工作人员的要求

(一)提高认知。 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深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以土地经营权吸引农民到合作社和龙头公司的重要作用,全面、准确地把握试点工作的要求,积极做好规划,认真探索,务实推进。 配备负责试验工作的专业人员,加强各有关部门信息沟通协调,给予适当的政策性扶持引导,研究处理试验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比较有效的保障措施,创造有利于试验的条件,进一步完善试验工作,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二)精心组织。 各试点县(市、区)农业部门深入农户、公司、合作社进行调查研究,加强统筹协调,组织编制土地经营权入股农业产业化经营快速发展试点方案的专业力量,确保方案思路清晰、全面、务实、准确地表述 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组织、指导、协调责任,在开展试点工作中,与农村改革试验区主管部门和试点工作的其他部门积极进行信息表达协商,加强对试点县(市、区)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三)加强跟踪。 试验方案经农业部批准后,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应当指导各试验县(市、区)抓紧实施,掌握事业进度和时间节点。 根据实务安排,年上半年完成前两个考试复印件,年上半年完成第三个考试复印件。 在试验过程中,要观察提高试验的好经验好方法,进行媒体发布宣传,及时发现研究试验中的问题困难,提出对策建议,提交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试点完成后,及时提出政府部门的政策创设建议,并报告试点总结报告。

“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六、其他几个事项

(一)申报材料。 各省(市)应申请的材料为农业厅(农委、农村实务委员会)正式文件和试验方案的纸质版各2份,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各1份。

(二)申报时间。 各省(市)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应当在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寄送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电子版寄送邮箱。

(三)联系方法。 农业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康志华; 电话: 010-59193163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里11号,邮政编码: 100125; 邮箱: 59193163@163。

标题:“农业部决策启动土地经营权入股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

地址:http://www.bjmxjjw.com.cn/bxxw/82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