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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26日宣布,广东将从今年5月1日起调整公司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员工最低工资标准。 由于两年来最低工资没有调整,广东省今年的调整尺度很大,这次调整的平均增长率为19%。

广东省上次调整是在去年5月1日。 这次调整还维持着4种标准。 其中广州市最高的第一类标准为1895元/月,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3元/小时。 第二类标准为1510元/月,执行地区为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小时,其中珠海按照该标准提高到1650元/月、15.8元/小时; 第三类标准为1350元/月,执行地区为汕头、惠州、江门、肇庆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3元/小时; 第四类标准为1210元/月,执行地区为韶关、河源、梅州等十一市,对应的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2元/小时。

“广东大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平均上涨19%”

据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介绍,此次调整根据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情况,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的比重法、恩格尔系数法、国际平均工资比例法等做法,结合全年广东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判断情况,分析了近两年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物价的上涨、 综合考虑维持就业竞争力等因素,充分考虑目前公司的耐心,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多次完善修订论证,考虑经过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此次调整设置了两个多月的宽限期。

标题:“广东大幅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全省平均上涨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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