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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实现新的国家自主贡献和碳中和愿景,“十四五”时期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将全面加强。

最近,生态环境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联合发表了《关于促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资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发挥投资融资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支持作用。

《意见》提出,到2022年,营造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序推进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建设,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启动,初见成效。

《意见》强调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管理机制,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及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参加碳排放权交易。 探索设立以减少碳排放为项目效益量化标准的市场化碳金融投资基金。

图片来源:本公司

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常规辩论中,中国提出了新的减排目标:二氧化碳排放量到2030年达到峰值,争取到2060年实现碳中和。

事实上,从国际经验来看,公司依靠自主碳减排的效果有限,加强金融支持,推动碳金融快速发展,可以对碳减排起到积极作用。

《意见》强调,要重视实现国家自主贡献目标和低碳快速发展目标,以政策标准体系为支撑,以模式创新和地方实践为路径,大力推进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以下简称气候投融资)的快速发展,吸引越来越多的社会资金进入应对气候变化行业,并付诸实行 指出要缓解气候变化,推进适应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生产方法、生活习惯性的形成。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体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为此,《意见》提出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到2022年,营造有利于气候投融资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序推进气候投融资相关标准建设,启动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初见成效。 气候投融资专业研究机构不断壮大,对外合作务实深入,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资源初步聚集到气候投融资行业。

到2025年,气候变化治理政策将与投资、金融、产业、能源和环境等各行业政策协同有效推进,气候投融资政策和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形成气候投融资地方试点、综合示范、项目开发、机构响应、广泛参与的系统布局

10月21日,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在金融街论坛年会上表示,金融机构支持绿色快速发展、完善的金融监管政策,支持和激励各类金融机构开发各类绿色金融产品,重点关注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气候变化等行业 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对重大气候项目的支持力度,积极开发碳排放权相关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经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的业务。

“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体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意见》从加强对环境经济政策的引导、加强对金融政策的支持、加强各种政策合作三方面加快了气候投融资政策体系的构建,并从统一推进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气候项目标准、完善气候新闻发布标准等方面制定了气候投融资标准体系

在推动气候投融资行业快速发展的情况下,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建立和快速发展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意见》要求切实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碳资产会计确认和计量,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管理机制,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及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参加碳排放权交易

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支持机构和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

探索设立以减少碳排放为项目效益量化标准的市场化碳金融投资基金。 鼓励公司和机构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虑未来市场碳价格带来的影响。

今年9月27日,在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气候变化防控吹风会上,生态环境部气候变化防控司长李高在回答《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提问时表示,“十四五”期间,我国将进一步加快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把其他重要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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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联合发文: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体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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