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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韩冰从北京出发

今后,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领取水平将直接与缴费额、缴费期限的长短相关。

昨天( 1月15日),人事部相关人士在解读《国务院关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政策决定》(以下简称《政策决定》)时,《政策决定》对退休养老金待遇明确机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并按“最终工资”的一定比例分阶段发放退休金。

据该负责人介绍,“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不再直接与同职级在职人员工资增长挂钩,而是与公司离退休人员及城乡老年人基本养老待遇调整统一考虑。”

此前,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是根据职工退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发放的,并随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调整进行了调整。 另外,由于工资结构不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可以领取根据机关津补助金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的退休生活补助金,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金高于公司的基本养老金。

但是,随着改革的进行,上述情况会有所改变。 人社部有关人士表示,今后,机关事业单位将建立与公司职工一致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划发放方法,并逐步建立考虑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调整机制。

在退休待遇调整方面,不应直接与同职级在职人员的工资增长挂钩,而是要统一考虑公司退休人员和城乡老年居民的基本养老待遇调整。 这意味着即使退休前的职务水平低,由于缴费年限长,也有可能领取较高的养老金水平。

根据改革后的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划发布方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水平由其缴费多寡和缴费年限长短决定。

根据《决策》附件《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月表》,同一年龄退休的,支付月数相同,因此缴费越多待遇水平越高,另一方面,积累在同一个人账户上的,退休越晚,支付月数越少,即除数越小

对此,人社部专家委员会委员、清华大学就业社会保险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退休年龄越早的员工,养老金待遇水平越低。 缴费时间越长的员工,领取的养老金水平越高。

杨燕绥认为,上述基本养老金待遇计划发放方法是此次改革的一大亮点,未来公司员工养老保险制度也很可能采取与此相同的计划发放方法。

 

标题:“人社部:并轨后养老金待遇看缴费不看“最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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